- 全部内容
- 政策文件
为全面提高本校处置各种突发事件和风险的能力,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突发事件及造成的损害,保障广大师生生命财产安全,保持学校的稳定,促进本校教学秩序的正常进行,根据政府办《关于开展应急预案及操作流程图修订工作的通知》、聊城市教体局转发《关于开展应急预案及操作流程图修订工作通知》的通知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校2026年办学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师生生命安全及国家利益高于一切,务本求实,明确责任,牢固树立“安全无小事,责任重于泰山”的理念。同时坚持“预防为主、积极处置”的方针,尽一切努力杜绝或减少校园安全隐患、消防、饮食、治安等突发事件以及洪涝、地震等自然灾害的发生,尽一切努力把师生生命财产及国家财产的损失降低到最低限度,为2026年校园安全稳定提供有力保障。
二、领导小组
组长:侯敬永(校长)
副组长:周广舜、何志锋、殷良泉、于书波(分管副校长)
成员:全体班子成员、各处室负责人、各班主任、宿舍管理员、安保人员、校医及相关教职工
三、工作原则
1.坚持以人为本,师生生命安全高于一切的原则和稳定压倒一切的原则,优先保障师生人身安全。
2.坚持谁主管、谁负责,预防为主、积极处置的原则,层层压实责任,强化事前防范。
3.坚持冷静、沉着,积极主动和及时、合法、公正处理的原则,规范处置流程,避免二次伤害。
四、工作目标
1.牢固树立全体师生安全责任意识,切实提高师生员工的安全自我防护能力和应急处置能力。
2.完善2026年校园安全规章制度和网络责任制度,做到早防范、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
3.建立快速应急响应机制和应急处理机制,及时采取有效、果断的措施,确保校园正常教育教学秩序。
五、安全事故紧急处理程序
1.处理程序
(1)报告制度实行校长一把手负责制,明确报告流程,杜绝迟报、漏报、瞒报。
(2)学校发生或接到突发安全事故后,知情者必须在第一时间内向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报告,并及时向公安、交警、卫生、消防等相关部门报案请求援助。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本着“先控制,后处置,救人第一、减少损失”的原则,果断处理,积极抢救,指挥和组织现场人员离开危险区域,保卫学校贵重物品,维护现场秩序,做好事故现场保护工作。
(3)学校第一责任人接到突发安全事故报告后,根据事故情况及时向东昌府区教体局有关部门汇报,安全事故应急领导小组在最短时间内到达事故现场,组织抢救和善后处理工作。
(4)校内报告程序:事发当事人或目击者→学校突发安全事故应急领导小组成员→校长→东昌府区教体局。
(5)对缓报、瞒报、延误有效抢救时间而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2.平时应急准备
(1)学校高度重视2026年校园安全工作,强化全员安全意识。平时由学校安排安全员对各建筑物、电路、仪器、消防设施、食堂卫生等进行经常性的检查,尽量做到万无一失。学校加强安全教育,坚持“以防为主,把对师生的安全教育当常规教育工作来抓”,通过主题班会、安全知识讲座、应急演练等多种形式开展教育,同时动员家长配合学校,共同重视学生安全工作,营造浓厚的校园安全氛围。
(2)落实安全责任。学校教职员工对所从事工作范围内的安全负主要责任;学校财产及物品的安全保护,由后勤部门、财务人员、保管人员和门卫值班人员严格履行岗位责任制,保证学校公共财物不受侵害;学校领导、各部门分工负责,将各项责任具体到人,防微杜渐,严查不安全隐患,确保2026年学校不发生安全事故。学生的安全保护,由各班主任对所带班级的学生负主要教育责任,科任教师对上课时间内的该班学生安全负总责;为尽可能预防和减少公共安全潜在危害,各老师注意疏导上下楼学生,避免拥挤现象;学校出操时,各班级按指定路线到达操场,由体育组负责总指挥,班主任协助,形成全方位安全工作保障体系。
(3)建立健全安全制度。认真贯彻执行《国务院关于重特大事故行政责任追究制度的规定》《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等相关法规,凡失职、渎职造成师生伤亡或学校财产损失的,严肃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3.应急处置举措
(1)当发生安全事故时,学校安全事故紧急处理指挥部立即启动本预案,按照预案要求程序组织各部门开展救助工作。
(2)召开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成员会议,通报事故情况,安排部署救助应急行动;医疗救护组参与抢救治疗,及时研究所需购置药品,确定医疗方案。
(3)宣传组紧密配合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在广大师生中及时开展安全教育和自护自救宣传教育,稳定师生情绪。
(4)根据事故情况,后勤组积极迅速采购所需药品及物资,维持学校治安秩序,维修存在安全隐患的设施,尽快恢复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
六、各部门职责
(一)事故现场指挥
1.根据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在现场指挥救援行动,力争把事故消灭在初始状态。
2.指挥现场无关人员有序疏散,撤离到安全区域,避免拥挤、踩踏等次生事故。
3.负责救护受伤人员和寻找失踪人员,优先保障师生生命安全。
4.负责现场营救救援任务配合人员调度,统筹协调各专项小组工作。
5.及时把事故情况、可能造成的危害和求援事项向应急总指挥报告。
6.与消防、医疗、公安等应急部门合作,提供现场相关信息和建议。
7.维持现场秩序,负责事故现场的警戒和保护,严禁无关人员进入现场。
8.负责事故后的现场清理、设施检修,推动校园秩序恢复。
(二)应急救援小组
根据学校特点和2026年安全工作需求,分别设置以下专项小组,明确分工、协同作战:
1.善后处置小组
负责人:张传东
工作职责:根据事故现场情况,执行领导小组组长指示和命令,协调相关部门,组织对伤亡人员的处置和身份确认,通知伤亡人员家属,落实用于接待伤亡人员家属的车辆和住宿,做好相应的接待和安抚解释工作,并及时向领导小组报告善后处理的动态。抢险过程中和事故结束后,负责保证现场及善后过程中的稳定工作,做好心理疏导和赔偿协调事宜。
2.警戒疏散小组
负责人:衣书华
工作职责:根据事故现场情况,执行领导小组组长指示和命令,负责划定警戒区,维护学校正常秩序和抢险工作秩序,确保现场的原始状态,配合有关人员进行现场调查工作;严格控制进出人员及车辆,劝阻围观人员离开事故现场,看守抢救出来的物资,预防和制止各种破坏活动,维护社会治安;对肇事者及有关人员采取监控措施,防止逃避;有效、安全地疏散师生撤离危险地带,安定师生情绪。
成员:门卫、保安人员、值班教师等
3.抢险救护小组
负责人:丁小梅
工作职责:根据事故类别,执行领导小组组长指示和命令,由工作小组组长具体负责现场指挥,全面组织救援抢险工作,及时抢救被困师生及重要物资,最大限度地降低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确保师生人身安全和学校财产安全,配合专业救援人员开展工作。
成员:全体教师(除已在其他小组有工作任务教师)
4. 后勤保障小组
负责人:李延军
工作职责:根据事故类别,执行领导小组组长指示和命令,确保抢险设备设施及物资供应;负责联系医疗机构(张炉集中心医院)对伤员进行及时救治或抢救;负责现场抢修及灾后水、电等基础设施恢复工作;安排好师生生活、学习等相关工作,保证学校师生水、电、饮食等正常供应。
成员:朱国丽
5. 通讯督导工作组
负责人:李烨
工作职责:根据事故类别,执行领导小组组长指示和命令,负责事故现场各小组与指挥部及外部的通讯畅通,确保指挥部对现场的指挥调控;负责对事故的原因、发展形势、产生后果进行分析、预测,并落实抢险救灾过程中的具体措施的指导与施行;负责事故现场处理过程和结果的对内、外信息发布工作,及时回应师生、家长关切。
成员:张金铭、仙童阳
七、应急救援通讯录
应急电话:火灾:119 报警:110 紧急救护:120
张炉集中心医院:0635—8641022
张炉集镇派出所:0635—8641110
张炉集镇联合校:0635—8641021
八、《预案》的范围和启动条件
本《预案》所指的突发公共事件,是指2026年在本校发生的造成重大人员伤亡或重大经济损失及性质严重、产生重大影响的安全事故。
事故包括:
1.学校的建筑物倒塌、通道楼梯拥挤造成学生伤亡的事故。
2.学校发生的重特大火灾事故。
3.学校内建设工程发生的安全事故。
4.学校师生发生的集体急性中毒事故(含食物中毒)。
5.学校组织校外活动发生的重特大交通安全事故。
6.学校特种设备、容器、压力管道发生的重特大安全事故。
7.地震、暴雨、雷电、冰雹等自然灾害引发的安全事故。
8.学校发生暴力或恐怖事件等重特大安全事故。
9.学校突发传染性疾病等卫生防疫类事件。
《预案》启动的条件是:
1.学校可能造成一次受伤3人以上的(包括3人)。
2.急性中毒5人以上(含5人)或直接经济损失1万元以上(含1万元)。
3.重大安全事故所造成的后果有可能继续扩大的。
4.虽不属于重大安全事故,但在事故发生过程中,情况发生突然变化,有可能造成严重后果的。
5.其他应启动本预案的情形。
九、重特大安全事故报告及新闻发布规定
1.学校要在第一时间以最快捷的方法,立即将所发生的重特大安全事故(自然灾害事故)的情况分别报告东昌府区教体局和张炉集镇派出所。具体事故快报程序和时限遵照有关规定执行。
2.在24小时内写出书面报告,报送上述部门。
3.事故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发生事故的单位及事故类别、发生的时间与地点;事故的简要经过、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事故原因、性质的初步判断;事故抢救处理的情况和采取的措施;事故的报告单位、签发人和报告时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对重大安全事故不得迟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迟报、谎报,不得阻碍他人报告。
4.学校应急管理办公室接到重特大安全事故报告后,除向校长报告外,应立即向区教体局应急指挥中心、分管局长报告,并根据重特大事故(自然灾害)的具体情况,迅速联系公安、消防、卫生监督、环保、建设等相关部门赶赴事故现场,进行事故现场的保护和证据收集。
5.在事故(事件)原因未查清之前,任何单位与个人不得对外发布相关信息,事故(事件)处置进展情况由应急管理办公室统一发布,避免不实信息传播。
十、重特大事故(自然灾害)发生后的对策和措施
1.重特大安全事故(灾情)发生后,本校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指挥中心立即启动实施本应急预案,并随时将抢险救援情况及时上报东昌府区教体局。
2.重特大安全事故(自然灾害)发生后,在东昌府区教体局的领导下,联系交通、供水、供电、电信等公用设施管理部门,尽快恢复被损坏的道路、水、电、通信等有关设施,确保抢险救灾工作顺利开展。
3.联系公安、交警部门,加强事故现场的安全保卫、治安和交通疏导工作,预防和制止各种破坏活动,维护好现场秩序。
4.联系卫生部门,第一时间派出急救队伍,抢救伤员,并做好事故现场的卫生防疫工作,防止疫情发生。
5.事故(自然灾害)发生后,学校校长亲自挂帅,组织有效的抢险救援工作,把损失降到最低点;同时认真做好全体师生的思想稳定工作,稳定全体师生的情绪,引导全体师生积极投入到抢险救援和校园恢复工作中去。
东昌府区张炉集镇中心学校
2026年1月1日
扫一扫手机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