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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关于棚户区改造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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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12-29 00:00:00
柳园街道办事处

关于棚户区改造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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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随着市委、市政府“双百”城市战略的不断推进,东昌府区每年都会实施一批棚户区改造项目,柳园街道办事处地处主城区,承担了大量的棚改工作任务,为加快我市“双百”城市的战略进程作出了巨大的贡献。在棚改工作快速推进的同时,由于征地拆迁极具政策性和群众性,关系社会公共利益与被搬迁群众的切身利益,必然会产生一些矛盾,增加一些不稳定因素。如何妥善解决好这些不稳定因素, 已成为我区面临的一项紧迫而艰巨的任务。

一、基本情况

    (一)棚改工作情况

近年来,柳园街道党工委把棚户区改造工作作为改善人居环境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科学调度,周密实施,2011年以来,共搬迁改造小东关、唐庄、豆营、和陈庄等村庄、片区近20个,完成拆迁面积240万平方米,征地5000亩。

(二)主要经验和做法

1、尊重民意,和谐征收。每个征收项目,街道都组织党员干部,深入群众,逐门逐户了解情况,对积极搬迁户、困难户和可能出现的上访户做到心中有数。同时,通过召开群众座谈会和发放群众意见征求表等形式广泛收集社情民意,并以此为根据,向区委、区政府积极反馈,推动对搬迁补偿政策和总体搬迁安置方案的调整,最大限度地维护群众利益,尽力做到和谐征收。

2、阳光操作,依法征收。坚持将补偿标准、安置政策、程序、回迁楼规划及户型等通过张贴明白纸、广播、说明书等形式向群众公开、公布,建立了举报监督制度。“一把尺子量到底,一个政策贯彻执行到底”,对所有搬迁户一视同仁,做到了宣传政策到位让群众拥护,执行政策到位让群众信服。

3、无私付出,以情征收。面对房屋征收难题,街道工作人员坚持弘扬“迎难而上,含苦而为”的征收精神,用心血和汗水,换来了绝大多数群众的理解和拥护,涌现出一批做思想工作的行家里手。

二、当前存在的困难及问题

(一)舆论环境不利,政策宣传不到位。全国各地因房屋征收引发的恶性事件频发,个别地区的“违法强拆”和“不文明拆迁”现象,通过各种媒介广泛传播,极易被群众片面理解,引起他们的情感共鸣和情绪波动,形成苛刻的舆论氛围,客观上影响了征收工作。同时有些补偿政策尽管在实际操作中群众更加受益,但由于宣传不力,有些政策群众不了解,容易引起误解,造成拆迁困难。

(二)历史遗留问题解决乏力。在拆迁过程中,存在大量没有房产证或土地证的房屋,其中有些是规划主管部门认定的违章建筑,但大多数房屋的无证现象是由历史原因形成的、困难群众的安身之所,根据有关法律规定,无证房屋的补偿与有证房屋补偿差距较大,造成群众难以接受。

(三)临时安置费低,回迁房建设滞后。相对于目前城区较高的租房价格,现执行的临安费标准过低,同时由于建设主体不明、前期资金投入不够等原因,回迁房建设进度很慢,致使群众意见很大。

三、关于进一步做好棚户区改造工作的建议

(一)强化宣传,营造氛围。在征收之前切实做到“宣传资料发放到户,政策规定宣传到户,优惠政策落实到户,群众疑虑解答到户”,最大限度地争取群众理解,引导群众着眼长远,顾全大局,积极支持搬迁改造工作。同时对可能出现和已经出现的问题,特别是对基层党员干部发现和提出的政策问题,有针对性地加以认真负责地解释和说明,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城市建设和征收工作的良好氛围。

(二)妥善处理征地拆迁遗留问题。拆迁安置中的历史遗留问题,情况复杂,处理难度大,所以要引起多方面的高度重视,并采取有力措施加以解决。在处理征地拆迁遗留问题之前,要进行详细的调查摸底,对问题的各个方面、各个环节进行全面考虑,以赢得工作的主动权。此外,要保持拆迁安置工作的延续性,切实落实对群众的承诺。

(三)借力司法,促进和谐。在征收纠纷的处置上,建议采取“先基层调解、再行政裁决,后司法判定”的程序,整合有关人民团体、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三方面的力量,建立行政调解与司法调解互动衔接制度,尽量减少强制拆迁。此外,依法打击恶意抗拆,维护行政裁决和司法判决的严肃性,在争取调解撤诉的同时,不乱开口子、不花钱买平安、不让恶意钉子户沾便宜,努力维护社会公正。同时,要建立征收信访工作责任制,强化各级信访责任,建立和完善征收纠纷排查调解机制,努力为息诉息访创造条件,对存在的不稳定因素,要早抓、抓小、抓苗头,把群众的合理诉求解决好,把稳控措施落实好,把不稳定因素消除在萌芽状态,切实维护社会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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