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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昌府区新区街道办事处2025年城乡公益性岗位公告
11371502004430219J/2025-45848656
2025-10-15
新区街道

东昌府区新区街道办事处2025年城乡公益性岗位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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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昌府区新区街道办事处

2025年城乡公益性岗位公告

 

为深入贯彻省、市、关于千方百计稳定和扩大就业、扩大就业容量、扩大公益性岗位安置的部署要求,根据关于印发《聊城市城乡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办法》的通知(聊人社发20243)规定和关于开展城乡公益性岗位“质效提升年”活动的通知,现面向社会公开城公益性岗位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有东昌府区户籍,法定劳动年龄内、具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的城镇居民。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具有岗位需要的专业和技能,符合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具有招用单位岗位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已经享受过公益性岗位、企业吸纳、灵活就业等扶持政策且享受期限已满的,不在本次招聘范围内。

(四)名下有在营工商营业执照;是企业法人、股东、董事、监事、理事及高层管理人员等;在单位在职参保;已享受职工退休待遇;公职人员(含已享受退休待遇)、乡镇(街道)备案且享受财政供养或村(社区)集体经济补贴的村(社区)干部不在本次招聘范围。注:公职人员和村(社区)干部亲属(本人配偶、父母、公婆、岳父母、子女及其配偶、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报名时,需填写备案承诺书、如实说明亲属关系,经民主评议和信息公示无异议后,由街道研究通过,并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备案,对未如实说明的,按申报材料虚假失实予以清退。

二、招聘范围

(一)城镇公益性岗位招聘人员范围:城镇公益性岗位的招聘人员范围是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在人社部门进行失业登记的市场化渠道难以实现就业的且被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的人员(就业困难人员认定需在报名开始前3个工作日完成,招聘人员范围主要包括已进行了失业登记的下列人员

1城镇零就业家庭人员:指城镇居民家庭中,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意愿的家庭成员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进行失业登记且均处于无业状态,且家庭无经营性、投资性收入的居民家庭成员。

2城镇大龄失业人员:是指女性45周岁以上、男性55周岁以上至法定退休年龄,且未依法享受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待遇,已经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的人员。  

34050人员:是指女性40周岁、男性50周岁以上的登记失业人员。

4抚养未成年子女的单亲家庭成员:是指因离异、丧偶、未婚生育或其他原因,由父亲或母亲一方单独作为法定监护人,实际承担抚养、教育责任,并与其未满18周岁的子女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

5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人员:是指民政部门认定的,且正在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人员。

6残疾人:是指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由残联登记管理的人员。

7连续失业一年以上人员:是指登记失业满1年,且经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服务3次以上仍未实现就业,失业期间无用人单位为其缴纳职工社会保险的记录,无市场主体注册信息的人员。

8登记失业的16-24岁青年:是指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进行失业登记的1624周岁相应人员。

9登记失业的二孩妈妈:是指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进行失业登记,符合生育政策、抚养2个或2个以上未18周岁子女的相应女性人员。“二孩”指201611日后出生的。

10因失去土地等原因难以实现就业的人员;

主要安置城镇零就业家庭人员、城镇大龄失业人员(女性45周岁以上、男性55周岁以上至法定退休年龄)。

在符合岗位需求前提下,对城镇零就业家庭人员、城镇大龄失业人员、脱贫享受政策人口、低收入人口、残疾人实行优先安置,同一群体依序按照年龄(年龄大的优先)、认定登记时间(认定或登记早的优先)、家庭(低保家庭或零就业家庭成员的优先)。允许将登记失业的16-24岁青年、登记失业的“二孩妈妈”纳入城镇公益性岗位安置范围。

(二)乡村公益性岗位招聘人员范围:主要安置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含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农村低收入人口、农村残疾人、农村大龄人员(45-65周岁)等群体。允许将抚养未成年子女的未就业单亲家庭成员、登记失业的16-24岁青年、登记失业的“二孩妈妈”纳入乡村公益性岗位安置范围。乡村公益性岗位人员上岗年龄一般不超过65周岁,允许县(市、区)适当放宽年龄条件,但在岗年龄不得超过70周岁。超过65周岁人员,劳务协议实行一年一签。

以上人员符合其中一项即可。

三、招聘计划

新区街道本次招聘城镇公益性岗位人员60人,招聘乡村公益性岗位人员26人。报名由街道统一组织,招聘计划、岗位要求、工作地点及报名地点、联系方式见附件1

四、招聘程序

按照《聊城市城乡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办法》(聊人社发20243的相关规定,本次城乡公益性岗位开发在区政府统一指导下,街道负责具体组织实施。招聘流程包括发布公告、报名申请、民主评议、审核公示、区级审批、协议签订、岗前培训、安排上岗等环节。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51021日—1022日 上午8:30——11:3014:00——17:00

  2.报名地点:城乡公益性岗位报名地点及联系电话详见公告附表。

 3.报名方式:本人现场报名,由招录单位进行资格审查,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结束后,街道人社所及时汇总报名情况并进行初审后,将相关材料报区人社局审核。

 4.报名须提供的材料:

1)大龄失业人员:45周岁、55周岁大龄失业人员提供本人有效期之内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2)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含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提供本人有效期之内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农村残疾人,提供残联部门核发的《残疾证》及本人有效期之内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4)其他就业困难人员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抚养未成年子女单亲家庭中的失业人员需持居民户口簿、离婚或丧偶证明及相关抚养未成年子女的证明及本人有效期之内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连续失业1年以上的失业人员提供本人有效期之内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被征地失业人员以山东省社会保险管理信息系统登记信息认定为准。登记失业的16-24岁青年需持居民户口簿及本人有效期之内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登记失业的“二孩”妈妈需持居民户口簿及本人有效期之内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孩子的出生证明。

(二)民主评议 

 1.参加民主评议人员范围为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

 2.由报名社区辖区内网格党员和居民群众代表对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进行民主评议。

 3.通过民主评议确定拟聘用人选后,报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相关股室和区直各用人单位,同时街道将招聘人员提交的材料交区人社局存档。

(三)公示

招聘结束后,街道将对招聘的城乡公益性岗位人员进行公示,时间不少于3天。

)录用对象确定

区级审核通过的人员在符合公益性岗位用工条件的前提下,用人单位根据岗位职责,综合考察人员素质和能力等因素确定录用人员(具体方式、时间和地点由用人单位确定并通知)。

(五)待遇期限

 1.城镇公益性岗位,按照全省最低工资标准给予岗位补贴,按规定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同一人员补贴期限一般不超过3年。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可延长至法定退休年龄(以初次核定其享受补贴时年龄为准)。已享受过公益性岗位补贴、灵活就业社保补贴、企业吸纳就业困难人员社保补贴的累计计算时间,已满规定期限的不得报名。

  2.公示期满后无异议的被聘用人员由用人单位与其签订劳务就业协议(城镇公益岗人员办理就业登记手续),签订劳务就业协议的期限不得低于1年。

五、其他事项

(一)公益性岗位安置人员依据《山东省城乡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暂行办法》和《聊城市城乡公益性岗位管理办法》管理,不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有关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规定以及支付经济补偿等规定。

(二)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在招聘过程中对申报材料故意隐瞒,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证实,取消资格,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六、信息发布渠道

视频号:新区街道

各社区视频号、网格群、公告栏

监督电话:0635-8326883 

 

/static/UEditor/themes/default/exts/xlsx.svg附件1:新区街道办事处2025年城乡公益性岗位招聘信息表.xlsx


   东昌府区新区街道办事处                     

                                                                                                                                         2025 1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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