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全部内容
- 政策文件
为切实做好东昌府区育红小学2022年入学工作,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2年度普通中小学、幼儿园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鲁教基函〔2022〕23号)、《聊城市教育和体育局关于做好2022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聊教体字〔2022〕27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现就2022年东昌府区育红小学招生入学工作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01招生条件
年满 6 周岁的适龄儿童(2016 年 8 月 31 日〔含〕前出 生,包括东昌府区户籍子女,外来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符合 教育优待政策人员的子女)小学严禁招收不足龄学生。
02招生划片范围
招生范围:兴华路以北,建设路以南,东至卫育路,西至向阳路。
03入学材料
2022年我区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材料的审核,具体划 分为四大类:
1类:东昌府区片区内户籍子女。
录取顺序:①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具有片区内完全产权房;②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具有片区内不完全产权房;③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片区内无产权房。需要提供材料:①户口本和监护人身份证;②不动产权证(或房产证)、购房合同和购房发票、棚户区改造回迁协议,以上三种具备其一即可。
2类:片区内有房产的东昌府区管辖区内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
录取顺序:
①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具有片区内完全产权房;
②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具有片区内不完全产权房。
需要提供材料:
①户口本和监护人身份证;
②经商类:提供 6 个月以上工商营业执照(有异议的,同时 提供经营场所的房屋产权证或门市租赁合同等佐证材料);
务工类:提供 6 个月以上正式劳动合同和职工养老保险缴纳凭证;
③不动产权证(或房产证)、购房合同和购房发票(房产已交付使用)、棚户区改造回迁协议,以上三种具备其一即可。
3类:片区内有居住证和房产的非东昌府区管辖区的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
录取顺序:
①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具有片区内的居住证和完全产权房;
②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具有片区内的居住证和不完全产权房。
需要提供材料:
①户口本和监护人身份证;
②经商类:提供6个月以上工商营业执照(有异议的,同时提供经营场所的房屋产权证或门市租赁合同等佐证材料);
务工类:提供6个月以上正式劳动合同和职工养老保险缴纳凭证;
③6个月以上居住证(开发区、高新区、度假区、茌平区除外);
④不动产权证(或房产证)、购房合同和购房发票(房产已交付使用)、棚户区改造回迁协议,以上三种具备其一即可。
4类:片区内租房居住的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
需要提供材料:
①户口本和监护人身份证;
②经商类:提供 6 个月以上工商营业执照(有异议的,同时提供经营场所的房屋产权证或门市租赁合同等佐证材料);
务工类:提供 6 个月以上正式劳动合同和职工养老保险缴纳凭证;
③6个月以上居住证(东昌府区、开发区、高新区、度假区、茌平区除外);
④6个月以上居住场所的房屋租赁备案合同(因无房产证无法备案的,需要提供房产信息等佐证材料)。
材料要求说明
1.为确保大数据信息与招生平台信息顺利对接,户口迁入有效时间截至 2022 年7 月18日(招生报名开始时间为 7月20日)。
2.工商营业执照、正式劳动合同、职工养老保险、居住证、房屋租赁备案合同等证件,要求 2022年3月1日至8月31日(6个月)需连续有效。
3.截至 2022年6月10 日招生政策发布之日(含)前,适龄儿童与直系三代以内亲属在片区内同户籍,且户籍地址房屋产权归属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今后入学时,可以作为“历史遗留问题”按照监护人不完全产权处理。2022年6月10日后,再将户籍迁入或落户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房产地址的,入学时按照片区内有户籍无房产处理。
4.持有棚户区改造回迁协议的房屋拆迁户,其子女在回迁房户籍地片区报名入学,可以凭监护人回迁协议、实际住所居住证明等,按照监护人回迁协议所述房屋产权情况处理。
5.有其他特殊情况的,报名时监护人需向片区学校提交书面申请和证明材料,学校汇总后于 7 月 30 日前送交区教体局,由东昌府区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04招生时间和工作流程
2022 年东昌府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统一招生时间为 7月20日—8月10日。网上招生入学,经过报名、审核、录取三个阶段。
(一)网上报名登记阶段(7月 20 日—26 日)
根据省市招生工作要求,2022 年我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报名 仍然实行“一网通办”。网上报名登记先后顺序与入学先后顺序无关,建议错峰登录系统报名登记。
适龄儿童少年监护人需要下载并安装“爱山东”APP,由法定监护人完成注册及实名身份认证后,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进入“东昌府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服务平台”(以下简称“招生平台”),用手机进行信息采集,或使用“爱山东”APP 在电脑端扫码登录,进行信息采集。如果无法在网上报名成功,可以携带报名材料,在报名期间前往报名点学校咨询,由学校协助网上报名。
报名时一般不再要求家长选择学校。系统将根据监护人信息,通过大数据自动匹配片区就读学校。无法自动匹配成功的,只可选取一所民办学校或片区内公办学校。
请关注“东昌教体发布”微信公众号和“聊城市东昌府区育红小学”公众号。
(二)材料审核阶段(7月27日—8月2日)
1.报名信息网上审核(7 月27日—28 日)
凡是网上大数据审核合格的,不再要求另外上传证明材料。
2.材料复核(7月29日—31日)
未通过网上大数据审核的,家长需要在招生平台补充上传相关证明材料,或由审核学校通知家长,将相关入学纸质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在 7 月 30 日之前,送交到各报名点学校,先进行现场初审,再由学校到相关部门进一步复查核实。
3.材料信息补录(8 月 1 日—2 日)
凡是复核后不符合报名点入学条件的学生,如果符合我区其他学校入学条件,由原报名点学校及时通知家长,在该时间段内回符合入学条件的学校申请报名协调,并由调入学校向区教体局申请批准后完成网上报名协调。
4.优抚对象材料审核。
7 月 20 日—28 日优抚对象要将相关材料送交区教体局基教科;7 月 29 日—30 日区教体局到相关部门核验材料并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方可参与招生录取。
(三)招生录取阶段(8 月 3 日—10 日)
1.公办学校录取(8 月 3 日—8 日)。
公办学校录取采取单校划片和开放式分流两种方式。
(1)单校划片公办学校招生首先采取单校划片方式,按照材料审核四类顺序依次录取。同等情况的,按照户口迁移时间、居住证办理时间、经商或务工证件办理时间的先后,依次录取。
(2)开放式分流当单校划片招生依次录取的某一个环节,符合入学条件人数超过本校招生计划时,采取开放式分流的方式,根据相对就近原则,分流到有空余学位的学校就读。在招生过程中出现同一家庭的两个子女分别在两所公办学校就读时,家长可向招生学校提出书面申请,由区教体局协调安排两个子女到有空余学位的同一公办学校就读。
2.公示录取结果(8 月 9 日—10 日)根据教体局公示要求,在学校公示栏和学校公众号公示最终招生录取结果。请广大家长及时关注聊城市东昌府区育红小学微信公众号,招生工作等信息将在公众号发布。
育红小学招生工作咨询指导
1. 校招生办公室:综合办公楼二楼201室
2. 咨询电话:15376351017 13616350077
3. 工作时间:上午:8:00—12:00 下午:14:00—18:00
救济途径:
(一)学校
如果无法在网上报名成功的家长,可携带报名材料,在报名期间前往相应学校咨询,由学校招生办教师协助完成报名工作。
(二)东昌府区教体局
东昌府区教体局基础教育科0635—8418212
东昌府区教体局职成科0635—8418163
东昌府区教体局机关党委纪委0635—8418161
聊城市东昌府区育红小学
2022年7月18日
扫一扫手机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