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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充分认识开展“红领巾奖章”争章评选活动的意义
“红领巾奖章”是在少先队改革进程中,对原有争章类活动的发展与提升,是根据全国少工委构建阶梯式成长激励体系增强少先队员光荣感要求设立的组织开展日常教育活动和评价激励的重要载体,是新时代少先队独特设计的激励评价方式。各中队要聚焦少先队政治启蒙和价值观塑造主责主业,突出党团队的血脉关系和红色基因传承,通过开展“红领巾奖章”争章活动,鼓励少年儿童参与定章、争章、评章、颁章、护章,将“红领巾奖章”评价激励体系融入少年儿童在少先队组织成长的全过程,不断增强少先队员光荣感,努力成长为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
二、奖章设置
根据《“红领巾奖章”实施办法》有关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拟评定东昌府区少先队“红领巾奖章”个人二星章5人,“红领巾奖章”集体二星章3个。各中队根据推荐标准,确定推荐对象。
三、推荐范围和标准
(一)个人二星章
1.推荐范围
获得学校少工委颁发的2023年度“红领巾奖章”个人一星章的少先队员。
2.推荐标准
(1)牢记和践行习近平总书记对少年儿童的希望和要求,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中国共产党,认真学习“四史”,从小树立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承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弘扬社会主义新风尚。品德优良,学习勤奋,体魄强健,热爱劳动。
(2)爱好广泛、勇于实践,积极参加“红领巾爱学习”“红色寻访”“红领巾讲解员”“小手拉大手”“红领巾志愿服务”“青少年校外教育实践基地”等校内外少先队实践活动。
(3)热爱少先队组织,具有少先队员的光荣感和责任感。自觉遵守队章,在少先队及其他各项活动中具有自主和创造意识,主动为集体、为社会、为人民服务,在校外少先队组织中,发挥模范带头作用,优秀事迹在少先队员和社会中产生良好影响。
(4)获得过县级及以上共青团、少先队组织、教育部门的表扬或奖励的优先考虑。
(二)中队集体二星章
1.推荐范围
获得2023年度学校少工委颁发的“红领巾奖章”集体一星章的少先队中队。
2.推荐标准
①中队组织作用发挥好,凝聚力强。突出政治启蒙、价值观塑造和组织意识培育,组织教育、自主教育、实践教育有实效。
②少先队组织健全,基础队务规范,中队阵地建设达标。辅导员热爱少先队工作,积极配合学校大队的各项工作,队员自主性作用发挥充分。少先队辅导员获得的少先队工作荣誉奖励,与教育行政部门颁发的荣誉奖励同等对待。
③严格落实每周一课时少先队活动课,坚持以社区小队、假日小队、志愿服务小队等多种形式组织校外实践活动。
④“红领巾奖章”争章工作开展有序。
⑤积极组织队员参加“红领巾爱学习”“红色寻访”“红领巾讲解员”“小手拉大手”“红领巾志愿服务”“校外教育实践基地”等少先队实践活动。
⑥工作有特色,事迹有影响,获得过县级及以上共青团、少先队组织、教育部门的表扬或奖励优先考虑。
四、推报材料
(一)“红领巾奖章”二星章个人候选人推报材料。
1.推荐登记表(近期2寸彩色照片,需佩戴红领巾);
2.获得“红领巾奖章”一星章及相关荣誉证明材料复印件;
3.相关公示证明材料(公示内容、照片,由所在学校审核盖章)。
以上文字材料和证明材料按顺序排序制作成为一份PDF文件,PDF文件命名:序号+××学校+少先队员姓名。
(二)“红领巾奖章”二星章候选单位推报材料。
1.推荐登记表;
2.事迹简介(500字以内,事迹真实,含至少2张少先队集体活动彩色照片,单位审核盖章);
3.获得“红领巾奖章”一星章及相关荣誉证明材料复印件;
4.近期中队“红领巾奖章”争章活动照片3张(注文字说明);
5.单位推荐公示材料;
以上文字材料和证明材料按顺序排序制作成为一份PDF文件,PDF文件命名:序号+××学校××中队。
五、工作要求
(一)严格程序,规范流程。各学校少工委要对推荐人选(集体)严格把关,按照推荐标准认真审核推荐流程、事迹材料和相关荣誉,在推荐中如发现有弄虚作假的情况,将取消参评资格,严肃处理相关责任人。
(二)广泛动员,扎实推动。充分认识评先树优工作激励引导少年儿童勤奋学习、健康成长、全面发展的重要意义,深入发动基层少先队组织和少先队员积极参与活动,围绕推荐、学习和宣传开展丰富多彩的实践体验活动,使少先队员在参与过程中接受教育,得到锻炼。
(三)加强宣传,扩大影响。充分借助新媒体平台、广播、宣传栏等阵地广泛宣传,扩大社会影响力,展示少先队组织风采,激励引导广大少先队员奋发向上,不断进取。
学校少工委将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广泛发动各中队组织,民主推选红领巾奖章二星级奖章个人(集体),推荐人选(集体)在所在学校内要进行不少于3个工作日的公示。请各中队于3月18日前打包将加盖公章的参评材料电子版PDF发送至指定邮箱,逾期不报视为自动放弃。
东昌府区育红小学少工委
2023年3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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