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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加强学校管理,严格工作纪律,增强责任感和自律意识,根据东昌教字【2014】63号文件精神,经研究,特作如下规定:
一、请假和请假手续
(一)工作日期间因公、因私离开工作岗位,必须请假。
(二)请假必须履行请假手续,经批准后方可离开。因公请假,应出具因公请假的相关文件或通知,事先向分管领导申请,特殊情况可打电话请假。因私请假,应先履行请假审批手续,领导批准后,方可离岗。
(三)请假审批手续。
1.事假:教工请假三天以内向分管校长请假,三天以上向校长请假,请假超过15天的,由校长批准后,报区教体局政工科备案。请假人在请假时,应由本人或直系亲属填写《聊城市实验中学请假申请单》,请校长签字,并在两天内把签字后的请假条交办公室存档,否则一律按旷工对待。每学期请事假(双休日、节假日除外,一天扣1分。
2.病假:确因身体健康原因不能坚持正常工作的,经医疗机构证明需要离岗休养的,由本人或委托家人提出病假申请并签署病假承诺书,交区教体局党风政风监察室备查。
病假30天(含)以内由校长批准后,报局政工科备案,30天以上,须由局分管人事领导批准后报政工科备案。连续病假15天以内的,请假时需提供镇级及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病情休养证明,连续病假15天以上的,请假时需提供县级及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病情休养证明、病历表、医疗费发票原件。连续病假60天以内的,单位审批后,把病情证明、病历表、医疗费发票复印后和单位审批意见,报局政工科审核备案,党风政风监察室备查。连续病假60天以上的,由学校指派2名人员陪同请假人到县级及以上医疗机构检查或到请假人就医医院调查后,出具书面报告,由两名证明人、学校负责人签名并加盖公章后,报局政工科审核并报分管人事领导审批,单位报工资管理部门按规定核减工资(病假包含双休日、节假日)。
被确诊为高度伤残、精神病、传染病以及需要长期病休的重症病人,本人如无法提供后续病情证明材料的,学校可出具由校长签名并加盖公章的书面报告,报局政工科备案。
教工住院请假算病假,非住院请假(婚、丧、产假除外)一律视为事假,有病住院请假,(以出院时医院的结算单据为准。癌症患者,享受一年病假,骨折或骨病患者,享受100天病假)。出院后,10天以内不上班,每天扣0.5分(含10天);10天—20天不上班(含20天),每天扣1分,20天—60天的,全额发放基本工资和基础性绩效工资中的岗位津贴;病假超过2个月不满6个月的,从第三个月起,工作年限不满10年的,基本工资和基础性绩效工资中的岗位津贴按90%计发;工作年满10年的,按100%计发。病假超过6个月,从第7个月起,工作年限不满10年的,基本工资和基础性绩效工资中的岗位津贴按70%计发;工作年限满10年不满20年的,按80%计发;工作年限满20年及其以上的,按90%计发。病假按本规定审批后,方可享受病假期间的工资待遇。病假期间从事有偿收入活动的,停发病假期间全部工资并根据情节轻重对其进行批评教育、政纪处分,直至解除聘用合同,终止人事关系。
3.开会:教工开会请假须会前把请假条交分管校长批签后,由分管校长转交办公室存档,请假一次扣1分。
4.婚假、产假、丧假:教工婚假期3天,产假158天(含节假日),男方护理假7天。教工父母(含公婆、岳父母)、配偶去世,须请丧假,丧假为3-5天。产假、婚假、丧假为法定假期,不扣分。
5.凡因个人原因不能接受学校指定工作的按旷工对待。
二、迟到、早退规定
(一)上课迟到、早退3分钟内一次扣0.5分,3分钟后一次扣1分。迟到、早退情况以学生周报或领导查岗为准。
(二)开会点两次名,第一次点名未到算迟到,迟到3分钟内一次扣0.5分,3分钟后一次扣1分。第二次点名不在算早退。3分钟内迟到、早退三分钟内一次扣0.5分,超过三分钟一次扣1分。
(三)监场阅卷迟到5分钟扣1分,早退5分钟扣1分,20分钟以上扣2分,无特殊情况或未经批准中间空岗视情扣分。
(四)签到迟到5分钟扣0.5分,超过20分钟不再签到,按旷签处理。
三、旷课、旷会、旷工规定
未经请假或请假未经批准擅自离开工作岗位,或经查明请假理由不实,系虚构、伪造的按旷工处理。
旷工按日扣发全部工资外,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或政纪处分。
连续旷工超过15个工作日,或者1年内累计旷工超过30个工作日的,解除聘用合同,终止人事关系,停发全部工资,停止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四、外出活动规定
(一)外出活动包括监场、开会、听课、听报告等。
(二)教工每请假(非因公)一次扣2分。
(三)教工3分钟内迟到、早退一次扣1分,3分钟后一次扣2分。
(四)教工每缺席一次外出活动扣4分。
(五)外出活动原则上不准替代,如有特殊情况找人替代的出现迟到、早退、旷工由替代者负责。
请假、迟到、早退、旷课、旷会、旷工、外出活动实行一月一报表,一月一公布。
五、说明
以上规定,任何人不得随意更改,办公室只有执行权,所扣分值累计折成金额在绩效工资中扣除,确有特殊情况的教职工,向校长办公会申述理由,由校长办公会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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