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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导思想▶
◀招生计划▶
440人
◀招生划片范围▶
◀招生条件和范围▶
◀招生材料▶
1类:东昌府区片区内户籍子女。
录取顺序:
①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具有片区内完全产权房(住宅用途);
②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具有片区内不完全产权房(住宅用途);
③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片区内无产权房或有产权房非住宅用途。
需要提供材料:
(1)子女户口本和监护人身份证;
(2)①②类需要提供不动产权证(或房产证)、购房合同和购房发票、棚户区改造回迁协议,以上三种具备其一即可。户籍迁入时间与购房时间不一致的,按照户籍和房产同时具备时的类别时间计算。
2类:片区内有房产(住宅用途)的东昌府区管辖区内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
录取顺序:
①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具有片区内完全产权房;
②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具有片区内不完全产权房。
需要提供材料:
(1)子女户口本和监护人身份证;
(2)经商类:提供6个月以上工商营业执照(有异议的,同时提供经营场所的房屋产权证或门市租赁合同等佐证材料);务工类:提供6个月以上正式劳动合同和职工社会保险缴纳凭证;
(3)不动产权证(或房产证)、购房合同和购房发票(房产已交付使用)、棚户区改造回迁协议,以上三种具备其一即可。
3类:片区内有居住证和房产(住宅用途)的非东昌府区管辖区的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
录取顺序:
①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具有片区内的居住证和完全产权房;
②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具有片区内的居住证和不完全产权房。
需要提供材料:
(1)子女户口本和监护人身份证;
(2)经商类:提供6个月以上工商营业执照(有异议的,同时提供经营场所的房屋产权证或门市租赁合同等佐证材料);务工类:提供6个月以上正式劳动合同和职工社会保险缴纳凭证;
(3)6个月以上居住证(开发区、高新区、度假区、茌平区除外);
(4)不动产权证(或房产证)、购房合同和购房发票(房产已交付使用)、棚户区改造回迁协议,以上三种具备其一即可。
4类:片区内租房居住的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
需要提供材料:
(1)子女户口本和监护人身份证;
(2)经商类:提供6个月以上工商营业执照(有异议的,同时提供经营场所的房屋产权证或门市租赁合同等佐证材料);务工类:提供6个月以上正式劳动合同和职工社会保险缴纳凭证;
(3)6个月以上居住证(东昌府区、开发区、高新区、度假区、茌平区除外);
(4)6个月以上居住场所的房屋租赁合同以及在聊城市住房与建设事业保障中心办理的房屋租赁备案证明且实际居住。
◀材料要求▶
1.2024年招生,为确保大数据信息与招生平台信息顺利对接,户口迁入有效时间截至2024年7月19日(招生报名开始时间为7月23日)。
2.工商营业执照、正式劳动合同、职工社会保险、居住证、房屋租赁备案合同等证件,要求2024年3月1日至8月31日(6个月)需连续有效。
3.根据2022年招生政策规定,截至2022年6月10日前,适龄儿童与直系三代以内亲属在片区内同户籍,且户籍地址房屋产权归属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作为“历史遗留问题”按照监护人不完全产权处理。2022年6月10日后,再将户籍迁入或落户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房产地址的,入学时按照片区内有户籍无房产处理。
4.持有棚户区改造回迁协议的房屋拆迁户,其子女在回迁房户籍地片区报名入学,可以凭监护人回迁协议、实际住所居住证明等,按照监护人回迁协议所述房屋产权情况处理。
5.上传材料信息无法证明子女和监护人关系或监护人房产信息的,需要上传子女出生医学证明或监护人结婚证,进行人工比对。
6.有其他特殊情况的,招生时监护人需向片区学校提交书面申请和证明材料,报经东昌府区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处理。
◀招生时间▶
(一)网上报名登记阶段
初中招生报名7月23日—26日
(二)材料审核阶段(7月27日—8月2日)
1.报名信息网上审核(7月27日—28日)
2.材料复核(7月29日—31日)
3.材料信息补录(8月1日—2日)
4.优抚对象材料审核。7月20日—30日优抚对象要将申请材料递交至相关部门审核盖章后,送至区教体局基教科,公示无异议后方可参与招生录取。
(三)招生录取阶段(8月3日—10日)
1.公办学校录取(8月3日—8日)
2.公示录取结果(8月9日—10日)
3.根据2022年义务教育招生政策实行租房学位控制。
◀救济途径▶
◀招生咨询电话▶
18563558609
15206530773
17862511276
◀温馨提示▶
◀监督举报电话▶
机关党委纪委:0635-8418161
◀学校地址▶
东昌府区红星路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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