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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信息】山东聊城第四中学2024年初中部招生公告

时间:2024-07-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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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义务教育阳光招生专项行动(2024)实施方案〉的通知》(鲁教基处函〔2024〕37号)、《聊城市教育和体育局关于做好2024年义务教育学校阳光招生工作的通知》(聊教体字〔2024〕11号)等文件精神,现将聊城四中初中部2024年招生入学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落实义务教育学校免试就近入学要求,切实规范义务教育中小学招生行为,维护正常招生秩序,让每个孩子都能享有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


◀招生计划▶

440人

◀招生划片范围▶


京九铁路以东,健康南路—礼拜寺街—米市街以西,东昌路以南,西关街—南湖滨路以北。


◀招生条件和范围▶


应届小学毕业生(包括东昌府区户籍子女,外来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符合教育优待政策人员的子女)。初中严禁招收非小学应届毕业生。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状况等原因需要延缓入学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向户籍地片区学校提交书面申请和佐证材料,学校报区教体局审核备案。
◀招生办法▶
公办学校严格执行“划片招生、就近入学”公办学校依据当前适龄学生人数、小区人口、学校分布、学校规模、交通状况、行政区划等因素,按照道路、河流、小区、村庄、楼房等划定适当的招生服务片区,最大限度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免试就近入学。1.东昌府区管辖区内常住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在片区内公办学校就读,按照户籍地址参与划片招生。2.非东昌府区户籍的外来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到我区公办学校就读,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按照居住证地址参与划片招生;东昌府区农村户籍进城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和开发区、高新区、度假区、茌平区在我区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不需要提供居住证,按照居住(房产或租房)地址参与划片招生。


◀招生材料▶


2024年我区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材料的审核,具体划分为四大类:


1类:东昌府区片区内户籍子女。

录取顺序:

①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具有片区内完全产权房(住宅用途);

②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具有片区内不完全产权房(住宅用途);

③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片区内无产权房或有产权房非住宅用途。

需要提供材料:

(1)子女户口本和监护人身份证;

(2)①②类需要提供不动产权证(或房产证)、购房合同和购房发票、棚户区改造回迁协议,以上三种具备其一即可。户籍迁入时间与购房时间不一致的,按照户籍和房产同时具备时的类别时间计算。

2类:片区内有房产(住宅用途)的东昌府区管辖区内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

录取顺序:

①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具有片区内完全产权房;

②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具有片区内不完全产权房。

需要提供材料:

(1)子女户口本和监护人身份证;

(2)经商类:提供6个月以上工商营业执照(有异议的,同时提供经营场所的房屋产权证或门市租赁合同等佐证材料);务工类:提供6个月以上正式劳动合同和职工社会保险缴纳凭证;

(3)不动产权证(或房产证)、购房合同和购房发票(房产已交付使用)、棚户区改造回迁协议,以上三种具备其一即可。

3类:片区内有居住证和房产(住宅用途)的非东昌府区管辖区的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

录取顺序:

①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具有片区内的居住证和完全产权房;

②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具有片区内的居住证和不完全产权房。

需要提供材料:

(1)子女户口本和监护人身份证;

(2)经商类:提供6个月以上工商营业执照(有异议的,同时提供经营场所的房屋产权证或门市租赁合同等佐证材料);务工类:提供6个月以上正式劳动合同和职工社会保险缴纳凭证;

(3)6个月以上居住证(开发区、高新区、度假区、茌平区除外);

(4)不动产权证(或房产证)、购房合同和购房发票(房产已交付使用)、棚户区改造回迁协议,以上三种具备其一即可。

4类:片区内租房居住的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

需要提供材料:

(1)子女户口本和监护人身份证;

(2)经商类:提供6个月以上工商营业执照(有异议的,同时提供经营场所的房屋产权证或门市租赁合同等佐证材料);务工类:提供6个月以上正式劳动合同和职工社会保险缴纳凭证;

(3)6个月以上居住证(东昌府区、开发区、高新区、度假区、茌平区除外);

(4)6个月以上居住场所的房屋租赁合同以及在聊城市住房与建设事业保障中心办理的房屋租赁备案证明且实际居住。

◀材料要求▶

1.2024年招生,为确保大数据信息与招生平台信息顺利对接,户口迁入有效时间截至2024年7月19日(招生报名开始时间为7月23日)。

2.工商营业执照、正式劳动合同、职工社会保险、居住证、房屋租赁备案合同等证件,要求2024年3月1日至8月31日(6个月)需连续有效。 

3.根据2022年招生政策规定,截至2022年6月10日前,适龄儿童与直系三代以内亲属在片区内同户籍,且户籍地址房屋产权归属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作为“历史遗留问题”按照监护人不完全产权处理。2022年6月10日后,再将户籍迁入或落户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房产地址的,入学时按照片区内有户籍无房产处理。

4.持有棚户区改造回迁协议的房屋拆迁户,其子女在回迁房户籍地片区报名入学,可以凭监护人回迁协议、实际住所居住证明等,按照监护人回迁协议所述房屋产权情况处理。

5.上传材料信息无法证明子女和监护人关系或监护人房产信息的,需要上传子女出生医学证明或监护人结婚证,进行人工比对。

6.有其他特殊情况的,招生时监护人需向片区学校提交书面申请和证明材料,报经东昌府区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处理。

◀招生时间▶


2024年东昌府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统一招生时间为7月23日—8月10日。网上招生入学,经过报名、审核、录取三个阶段。


(一)网上报名登记阶段

初中招生报名7月23日—26日

(二)材料审核阶段(7月27日—8月2日)

1.报名信息网上审核(7月27日—28日)

2.材料复核(7月29日—31日)

3.材料信息补录(8月1日—2日)

4.优抚对象材料审核。7月20日—30日优抚对象要将申请材料递交至相关部门审核盖章后,送至区教体局基教科,公示无异议后方可参与招生录取。

(三)招生录取阶段(8月3日—10日)

1.公办学校录取(8月3日—8日)

2.公示录取结果(8月9日—10日)

3.根据2022年义务教育招生政策实行租房学位控制。


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的实施意见》(鲁政办发〔2017〕73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区现有教育资源承载能力以及学校布局和发展实际,自2023年入学登记起,公办小学实行“六年一学位”,即同一套房产,除完全产权房产子女以外,六年内只安排同一租赁家庭的子女在学区小学就读;公办初中实行“三年一学位”,即同一套房产,除完全产权房产子女以外,三年内只安排同一租赁家庭的子女在学区初中就读。2022年6月10日之前,适龄儿童与直系三代以内亲属在片区内同户籍,且户籍地址房屋产权归属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可以作为“历史遗留问题”不受学位控制政策限制。不完全产权房主子女按租赁家庭子女对待。


救济途径


新生入学后按照区教体局安排组织申请、发放义务教育阶段家庭困难学生生活补助。


◀招生咨询电话▶

18563558609

15206530773

17862511276

◀温馨提示▶


报名开始后要错开高峰期为孩子报名,避免网络拥堵,万一出现拥堵也不要着急,请耐心等待,招生录取顺序和报名顺序没有任何关系。


◀监督举报电话▶

机关党委纪委:0635-8418161

◀学校地址▶

东昌府区红星路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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