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要闻动态 > 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社会中介机构培育高新技术企业报备的通知

时间:2022-09-15
字号:

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嘉明经济开发区,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开展科技型中小企业升级高新技术企业工作,根据《东昌府区高新技术企业培育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年)》“引导社会中介机构参与高新技术企业培育”的要求,现组织开展社会中介机构培育高新技术企业报备工作,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报备条件

    1.社会中介机构是指在东昌府区行政区域内注册成立,从事信息、技术、专利等咨询服务的组织(不包括为企业做审计的财务公司、事务所等);

    2.社会中介机构需与拟培育企业签订培育服务合同,通过提供政策宣传、财务辅导、人才引进、申报知识产权等服务拟培育企业首次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培育服务时间为上一年度九月底前;

    3.社会中介机构拟培育企业升级为高新技术企业需先辅导其通过全国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系统入库并取得编号。

    二、报备程序

    1.社会中介机构与拟培育企业自签订培育服务合同一个月内,报区科技局备案。 

   2.区科技局每年依据培育服务合同报备情况,统计社会中介机构培育高新技术企业数量,每年成功培育2家(含2家)以上首次认定高企的社会中介机构,给予一定的奖补。

    三、材料要求

    1.东昌府区社会中介机构培育高新技术企业备案汇总表;

    2.社会中介机构与拟培育企业签订的高企培育服务合同原件或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双方公章);

    3.社会中介机构营业执照复印件;

    4.拟培育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四、其他事项

    1.社会中介机构按材料要求一式两份,签章齐备后报送至区科技局高新科,并将所有材料扫描成pdf版打包发送至区科技局高新科邮箱:dcfqkjjgxk@lc.shandong.cn。

    2.社会中介机构名称或高企申报企业名称如有变更,则需提供变更证明文件、更名前后的营业执照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的复印件。

    3.申报单位需对申报材料真实性负责,对伪造相关证明材料骗取奖励的行为,取消奖励,纳入“黑名单”,并依法追究相关单位及人员法律责任。

    联系电话:8419506

    附件:东昌府区社会中介机构培育高新技术企业备案汇总表

                                   东昌府区科学技术局

                                    2022年9月15日


扫一扫手机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