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市东昌府区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健康东昌府建设的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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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进健康东昌府建设的实施意见
东昌政字〔2024〕7号
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嘉明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区政府有关部门:
为贯彻健康山东、健康聊城行动,推进健康东昌府建设,根据省政府《关于贯彻健康中国行动推进健康山东建设的实施意见》、市政府《关于贯彻健康山东行动推进健康聊城建设的实施意见》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加快推广健康生活方式,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全面践行以预防为主的卫生健康工作方针。到2030年,全民健康素养水平大幅提升,健康生活方式基本普及,城乡居民主要健康影响因素得到有效控制,人均预期寿命达到81岁左右,婴儿死亡率、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孕产妇死亡率分别下降到3.0‰、3.3‰、7.1/10万,力争主要健康指标位居全市前列,为全方位全周期保障人民健康、建设健康东昌府奠定坚实基础。
(一)健康科普知识普及行动。在全区建立全社会参与的健康教育与促进工作机制,成立区级健康科普专家库和资源库。完善全媒体健康科普知识发布和传播审核机制,利用传统媒体开办优质健康科普节目或栏目;创新开展健康教育知识巡讲活动,推进全区各级医疗卫生机构运用“两微一端”(微信、微博、移动客户端)及短视频等新媒体开展健康科普;完善医保支付政策;鼓励基层医疗机构和家庭签约医生团队开展健康管理服务,帮助居民学习掌握有关维持健康、预防疾病、早期发现、紧急救援、及时就医、合理用药等方面的知识与技能,提高自我主动健康意识。健全完善健康促进区长效机制,提升全民健康素养。(牵头单位:区卫生健康局;负责单位:区委宣传部、区教育和体育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医疗保障局、区总工会、区融媒体中心、区科协、区红十字会、区疾控中心)
(二)合理膳食行动。完善社区公共营养和临床营养干预体系,加大合理膳食科普宣教力度,开展中小学生、老年人等重点人群合理膳食服务指导,提倡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对住院患者进行营养干预。全面推动实施国民营养计划,开展“一评二控三减四健”行动,根据上级工作要求,建立完善居民营养与健康监测机制,定期开展全区居民营养健康状况,分析并预警影响人群健康的营养问题,提出针对性干预措施。(牵头单位:区卫生健康局;负责单位:区委宣传部、区发展和改革局、区教育和体育局、区民政局、区司法局、区财政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疾控中心)
(三)全民健身行动。加强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按照规定,将公共体育设施建设纳入城乡规划和土地利用规划,统筹建设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实施“全民健身技能入户工程”,建立完善针对不同人群、不同环境、不同身体状况的运动处方库,推动形成“体医结合”的疾病管理和健康服务模式。实施特殊人群体质健康干预计划,分阶段、分步骤实施老年人、青少年、职工、弱势群体等非医疗健康干预。推进全民健身志愿服务进基层,构建“一镇一特色”的全民健身活动格局。(牵头单位:区教育和体育局、区体育事业发展中心;负责单位:区发展和改革局、区财政局、区卫生健康局、区总工会)
(四)控烟行动。建立和完善戒烟服务体系,医疗机构制定首诊询问吸烟史和转诊制度,在治疗过程中对患者进行简短戒烟干预。非戒烟门诊在诊疗过程中应根据需要将患者转诊至戒烟门诊,加强戒烟门诊检查督导,鼓励中医院、妇幼保健院、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和民营医院等医疗机构开设戒烟门诊或戒烟专桌。加大烟草广告监督执法力度,严厉查处在大众传播媒介、公共场所、公共交通工具、户外发布烟草广告的违法行为。依法规范烟草促销、赞助等行为。禁止向未成年人销售烟草制品,根据上级要求,定期开展烟草流行调查。加强控烟宣传教育,提倡无烟文化。推动《聊城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实施,强化执法监督。推进公共场所、室内工作场所禁烟,积极建设无烟环境,将无烟场所建设与文明单位、卫生单位建设相结合。巩固无烟机关,无烟学校和无烟医疗机构成效。(牵头单位:区卫生健康局;负责单位:区委宣传部、区委区直机关工委、区司法局、区发展和改革局、区财政局、区教育和体育局、区税务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爱国卫生运动服务中心、东昌府区烟草专卖局、共青团东昌府区委、区融媒体中心、区疾控中心)
(五)心理健康促进行动。加强心理健康服务能力建设,依托城乡社区综治中心等综合服务管理机构,建立健全心理健康服务网络。积极引导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志愿者积极参与心理健康服务。普及心理健康教育,引导群众正确认识、识别、应对常见精神障碍和心理行为问题,提升居民心理健康素养水平,减缓心理相关疾病发生的上升趋势。建立精神卫生综合管理机制,开展心理健康评估及常见精神障碍早期筛查,完善临床心理健康服务,加强严重精神障碍服务管理,开展心理危机干预和心理援助工作。(牵头单位:区卫生健康局:负责单位:区委宣传部,区委政法委、区教育和体育局、区财政局、聊城市公安局东昌府分局、区司法局、区民政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医疗保障局、区残联、区疾控中心)
(六)健康环境促进行动。扎实推进爱国卫生运动和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推进健康城镇和健康村居建设,继续实施健康细胞工程,发挥示范带头作用,不断提高健康细胞比例,打造健康环境。推进土壤、水、大气污染防治,建立环境与健康的调查、监测和风险评估制度,预防控制环境污染相关疾病、道路交通伤害、消费品质量安全事故。(牵头单位:区卫生健康局、区爱国卫生运动服务中心;负责单位:聊城市生态环境局东昌府区分局、区发展和改革局、区教育和体育局、区民政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聊城市公安局东昌府分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区水利局、区农业农村局、区交通运输局、区文化和旅游局、区应急管理局、区科学技术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疾控中心)
(七)妇幼健康促进行动。持续推进出生缺陷综合防治,严格落实妊娠风险筛查评估、高危专案管理、危急重症救治、孕产妇死亡个案报告和约谈通报五项母婴安全制度,加强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加强儿童早期发展服务,推进农村适龄妇女和城镇贫困人口适龄妇女宫颈癌和乳腺癌检查,促进生殖健康。(牵头单位:区卫生健康局;负责单位:区发展和改革局、区教育和体育局、区财政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民政局、区总工会、区妇联、区医疗保障局、区残联)
(八)中小学健康促进行动。推动健康促进学校建设,完善中小学卫生保健服务体系,实施儿童青少年近视综合防治,完善学生体质健康监测制度、学生健康体检制度,学校传染病防控制度。把学生体质健康状况情况纳入对学校的绩效考核,将学校健康促进工作纳入目标管理和工作计划。(牵头单位:区教育和体育局;负责单位:区委宣传部、区卫生健康局、区发展和改革局、共青团东昌府区委、区红十字会、区疾控中心)
(九)职业健康保护行动。实施尘肺病攻坚行动,以铸造、化工、棉纺织等行业为重点开展职业病危害专项治理。建立完善职业病防治技术支撑网络。按照职业病防治标准体系,以防尘、防毒、防噪声、防辐射为重点,引导职业病危害严重的用人单位进行技术改造和转型升级,研发、推广有利于保护劳动者健康的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和新材料。完善职业健康管理体系,建立统一、高效的监督执法信息管理机制。(牵头单位:区卫生健康局;负责单位:区发展和改革局、区财政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科学技术局、区教育和体育局、区司法局、区应急管理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医疗保障局、区总工会、区妇联、区疾控中心)
(十)老年健康促进行动。向老年人普及健康管理、心理健康、膳食营养、体育锻炼、定期体检以及合理用药等健康知识。健全老年健康服务体系,优化老年医疗卫生资源配置,充分发挥二级以上综合医院老年医学科作用,强化基层医疗卫生服务网络功能。推广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推进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融合发展,推动发展中医药特色医养结合服务,打造老年宜居环境,实现健康老龄化。完善居家和社区养老政策,推动医疗卫生服务向社区、家庭延伸。(牵头单位:区卫生健康局;负责单位:区委老干部局,区发展和改革局、区科学技术局、区教育和体育局、区民政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文化和旅游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交通运输局、区医疗保障局)
(十一)心脑血管疾病防治行动。实施“三减控三高”项目(即减盐、减油、减糖,控制高血压、高血脂、高血糖),在二级以上公立医院全面开展心脑血管疾病机会性筛查,对发现的高危人群规范进行临床诊断和分级管理,推动在交通枢纽以及学校、超市等重点场所配置和使用自动体外心脏除颤仪等医疗急救设备机制,定期对公安、消防等重点人群开展急救知识与技能培训,建立完善社会化应急救护网络。加强心脑血管疾病危险因素控制,强化预防、筛查、干预和患者规范化服务管理,充分发挥区人民医院脑卒中中心作用,全面提升全区脑血管病预防和救治能力;创新开展胸痛中心全区模式,最大限度降低心血管疾病病死率。(牵头单位:区卫生健康局;负责单位:区教育和体育局、区财政局、区发展和改革局、区科学技术局、区红十字会)
(十二)癌症防治行动。建设健康支持性环境,倡导健康生活方式,提高癌症防治核心知识知晓率。完善癌症登记报告制度,提高癌症登记信息化水平和癌症监测数据质量。建立完善防癌体检和健康管理运行机制,加强重点癌症临床机会性筛查,以结直肠癌、食管癌、胃癌、乳腺癌、宫颈癌、肺癌为重点,开展癌症风险评估与高危人群早诊早治。加强癌症中心建设,推广应用常见癌症诊疗规范和临床路径,创新中医药与现代技术相结合的中医癌症诊疗模式,促进癌症规范化诊疗。(牵头单位:区卫生健康局;负责单位:区财政局、区发展和改革局、区科学技术局、区民政局、区医疗保障局、区税务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红十字会)
(十三)慢性呼吸系统疾病防治行动。规范开展慢性呼吸系统疾病健康管理,逐步建立慢性呼吸系统疾病监测体系。推进慢性呼吸系统疾病防治服务网络,积极控制相关危险因素。实行慢阻肺、哮喘等患者生活方式干预处方制度,将危险因素评估与生活方式干预融入诊疗过程。建立以健康查体、重点人群筛查和医院机会性筛查为主要途径的慢性呼吸系统疾病早期筛查网络,将肺功能检查纳入40岁及以上人群常规体检内容。(牵头单位:区卫生健康局;负责单位:区发展和改革局、区财政局、区科学技术局、区医疗保障局)
(十四)糖尿病、传染病及地方病防控行动。完善综合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机构和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三位一体”的糖尿病防治管融合工作机制,构建糖尿病全过程分阶段健康管理体系。引导糖尿病前期人群通过饮食控制和科学运动降低发病风险,促进基层糖尿病及并发症筛查标准化和诊疗规范化,扩大糖尿病筛查,规范开展糖尿病健康管理。全面落实传染病和地方病各项防治措施,有效控制传染病传播流行,遏制艾滋病性传播,将全区艾滋病疫情继续控制在低流行水平;积极发现并治疗肺结核患者,减少肺结核的传播;消除疟疾并持续保持。有效控制饮水型氟中毒和持续消除水源性高碘危害。(牵头单位:区卫生健康局;负责单位:区委宣传部、区委政法委、区发展和改革局、区财政局、区教育和体育局、区民政局、区司法局、聊城市公安局东昌府分局、区交通运输局、区农业农村局、区文化和旅游局、区水利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医疗保障局、区总工会、区妇联、区残联、共青团东昌府区委、区红十字会)
(一)加强组织领导。依托健康山东行动东昌府区推进委员会,统筹负责组织实施健康东昌府建设的推进工作,全区各级、各部门要健全完善协同推进机制,科学制定目标,逐级分解任务,层层落实责任,形成政府主导、上下联动、部门配合、社会参与的工作格局。各相关责任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将预防为主、防病在先融入各项政策举措中。(牵头单位:区卫生健康局、区爱国卫生运动服务中心;负责单位:区教育和体育局、区医疗保障局,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嘉明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二)健全支撑体系。成立各专项行动组,充分发挥行业协(学)会作用,为健康东昌府行动实施提供技术支撑。加大政府投入力度,强化行动保障。完善医疗保障制度,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加快疾控中心标准化建设,推动公共卫生服务与医疗服务高效协同。强化传染病医疗救治体系建设,提升传染病救治服务能力。加快提升基层医疗卫生能力,补齐公共卫生服务短板。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鼓励医疗机构做好健康管理。(牵头单位:区卫生健康局、区爱国卫生运动服务中心;负责单位:区财政局、区医疗保障局,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嘉明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三)开展监测评估。各专项行动组围绕健康东昌府建设提出的目标指标和行动举措,细化监测评估方案,对主要指标、重点任务、实施进度和效果进行监测评估。(牵头单位:区卫生健康局、区爱国卫生运动服务中心;负责单位:区教育和体育局、区统计局,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嘉明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四)注重宣传引导。开展形式多样的健康知识宣传,引导群众树立和增强健康意识,践行自主自律的健康生活方式。把宣传工作融入工作各个环节,调动全社会的积极性和创造性,营造推进健康东昌府建设的浓厚氛围。(牵头单位:区卫生健康局、区爱国卫生运动服务中心;负责单位:区委宣传部、区融媒体中心)
附件:健康东昌府行动主要指标
聊城市东昌府区人民政府
2024年11月21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健康东昌府行动主要指标
维度 | 序号 | 指标 | 2030年目标值 |
健康水平 | 1 | 人均预期寿命(岁) | 81岁左右 |
2 | 婴儿死亡率(‰) | ≤3.0 | |
3 | 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 | ≤3.3 | |
4 | 孕产妇死亡率(1/10万) | ≤7.1 | |
健康生活 | 5 | 居民健康素养水平(%) | 32 |
6 | 人均体育场地面积(平方米) | 2.6 | |
7 | 全面无烟法规保护的人口比例(%) | >80 | |
8 | 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达标优良率(%) | 65 | |
9 |
儿童青少年总体近视率(%) | 力争每年降低0.5个百分点以上 | |
健康服务
| 10 | 以社区为单位心理咨询室或社会工作室建成率(%) | 80 |
11 | 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规范管理率(%) | 100 | |
12 | 配备专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的中小学校比例(%) | 95 | |
13 | 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合格率(%) | 85 | |
14 | 二级以上公立综合性医院设老年医学科比例(%) | 95 | |
15 | 每千常住人口执业(助理)医师数(人) | 3.3 | |
16 | 每千人口医疗卫生机构床位数(张) | 7.5 | |
17 | 每千人口药师(士)数(人) | 0.54 | |
18 | 每千人口公共卫生人员数(人) | 0.63 | |
19 | 政府办综合医院、妇幼保健院、传染病院中医药科室设置比例(%) |
100 | |
20 | 残疾人基本康复服务覆盖率(%) | 95 | |
21 | 每千人口3岁以下婴幼儿托位数(个) | 4.5 | |
健康环境 | 22 | 城区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 | 72.5 |
23 | 重点流域水质达到或好于I类水体 比例(%) | 69.9 | |
24 | 城区公园绿化活动场地服务半径覆盖率(%) | 85 | |
25 | 居民饮用水水质达标率(%) | 持续改善 |
备注: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