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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政府性基金是什么?我区执行的全国政府性基金目录中对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有哪些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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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1-20 16:20:17
东昌府区财政局

政府性基金是什么?我区执行的全国政府性基金目录中对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有哪些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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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性基金是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的发展。

东昌府区执行的全国政府性基金目录中指出,在聊城市中心城区新建、扩建和改建工程项目的单位和个人,征收标准为:聊城市中心城区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审定的建筑面积征收,征收标准为134元/平方米.其中,工业项目(生产厂房、仓库及其他生产性附属设施,不含配建的办公、宿舍等非生产性建设项目)征收标准为30元/平方米.中心城区外国有土地上的建设项目可参照«聊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聊城市城市基 础设施配套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征收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标准由各区自行确定,报市政府批准.其他县(市、区)可根据实际,在«聊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聊城市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规定的征收标准以内参照制定本行政区域的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报市政府批准。(点击查看具体征收部门、标准、依据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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