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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关于促进“个转企、产转法、小升规”的 实施意见》

时间:2023-0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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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起草背景

市场主体是经济发展的源头活水,是GDP等经济指标核算的重要影响因素,“四上”企业是GDP核算的数据基础,“四上”企业的数量和规模直接决定着区域各项经济指标的走向。做好“个转企、产转法、小升规”工作是壮大市场主体、增强发展韧劲、稳住经济基本盘的重要举措。2023年,国家组织开展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做好“转企升规”工作对全面反映我区经济社会发展成果至关重要。8月15日,区政府分管领导召开专题会议,就《实施意见》起草工作进行安排。

二、起草过程

为加快做大全区市场主体存量、做优市场主体质量,根据区政府安排,此次的《实施意见》是由区领导亲自推动,充分借鉴枣庄市纳统经验、立足我区的发展实际、纳统实际制定的一揽子综合推动意见。8月23日已征求了涉及部门的意见,并通过了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三、主要内容

《实施意见》主要包括指导思想、工作目标、重点工作、支持措施、组织保障5个部分,《“个转企、产转法、小升规”任务目标分解表》作为附件。

第一部分“指导思想”。主要明确了《实施意见》的根本遵循,坚持“政府引导、主体自愿、统筹推进、分类实施”原则,按照“规范一批、培育一批、壮大一批、升级一批”的工作思路,坚持引导与规范、促进与督促、扶持与监管、政策配套与执法督查相结合,将全区个体工商户、企业等市场主体纳入信义信息平台管理,塑强“信义东昌府”品牌,强力推进“个转企、产转法、小升规”工作。

第二部分“工作目标”。本实施意见所称“个转企”是指个体工商户转为企业法人,“产转法”是指产业活动单位转为独立注册的法人单位,“小升规”是指小微企业升为规模以上企业。“四上”企业是指规模以上工业、限额以上批发零售住宿餐饮业、规模以上服务业、有资质的建筑业和房地产开发经营业。

2023年,新增“四上”企业(含大个体)335家、“个转企”企业600家、“产转法”企业1个以上,引进落地企业总部1个以上。

第三部分“重点工作”。围绕大力推动“个转企”、积极推进“产转法”、持续加强“小升规”、实施“转企升规”培育十二大专项行动四个方面,明确了“转企升规”的重点工作、责任部门和主要措施,推进“个转企、产转法、小升规”工作落地落实。同时,意见要求要加强动态监测,精准定位可能存在“退规退库”风险的企业,有针对性地落实帮扶措施,及时解决难点、堵点问题,全力稳住在库企业存量,确保升规企业净增量。

第四部分“支持措施”。主要从设立审批绿色通道、提供中介服务支持、拓宽企业发展空间、加大人才科技支持、加大金融支持力度、加大税费减免支持、强化奖励扶持引导等七个方面对“个转企、产转法、小升规”进行政策扶持。

第五部分“组织保障”。主要从健全工作机制、加强政策宣传引导、强化督导考核三个方面促进政策落实,推动工作落地见效。

四、关键词解释

1、“四上”企业:包括(1)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具体指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工业企业、(2)限额以上批发零售和住宿餐饮企业,具体指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批发业、年主营业务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零售业、年主营业务收入200万元及以上的住宿和餐饮业法人单位。(3)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具体指年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服务业法人单位,包括: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卫生;年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服务业法人单位,包括: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教育,以及物业管理、房地产中介服务、房地产租赁经营和其他房地产业;年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服务业法人单位,包括: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社会工作。(4)有资质的建筑业和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

2、“个转企”:即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为企业,是指个体工商户以现有的生产经营条件为基础,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申请设立登记公司制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办理原个体工商户注销登记。

3、“产转法”:主要指鼓励符合条件的产业活动单位转为独立注册的法人单位。其中产业活动单位就是分公司,独立法人单位就是公司。

4、“小升规”是指小微企业规范升级为规模以上企业。

五、执行时间

文件有效期:2023年底。

六、解读机构、解读人

解读机构:聊城市东昌府区统计局

联  系  人:陈冠兰

联系电话:0635-84113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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