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阅读 关怀版 返回首页
政府信息公开
@东昌府区从事农业生产的个人和经营组织,报废旧农机可以领取补贴资金!
11371502MB2792291F/2024-45341072
2024-05-09
东昌府区农业农村局

@东昌府区从事农业生产的个人和经营组织,报废旧农机可以领取补贴资金!

字号:

打印整页 打印内容 分享


/resources/public/20240510/663de9d5b65d85ebac31bca6.png

点击查看原文

5月9日讯(东昌府区融媒体中心 王朝霞)近期,东昌府区出台了《关于加强农业机械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努力健全农机安全监管责任体系,加强农机安全源头管理,强化农机安全隐患治理,开展省级“平安农机”示范区创建活动,促进我区农机化事业和农村经济高质量发展。

据东昌府区农业农村局农机管理股负责人、高级工程师肖晶介绍,《关于加强农业机械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中全省“平安农机”示范县(区)创建条件中涉及农机报废更新补贴,报废更新老旧农业机械,优化农机装备结构,促进农机安全生产,报废旧农机领取国家补贴资金有关事项如下:

补贴对象为我区从事农业生产的个人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包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农业企业和其他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组织)。

报废农机种类为《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规定的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农业机械,按照省级农机报废更新补贴政策有关规定,报废机具种类为拖拉机、联合收割机、饲料(草)粉碎机、铡草机等。

补贴标准为报废部分补贴实行定额补贴,单台农机报废补贴额原则上不超过2万元。

更多相关补贴政策可扫描下方二维码查看,或咨询东昌府区农业农村局农机管理股负责人肖晶。

咨询电话:0635-8419800

/resources/public/20240510/663de913b65d85ebac31bc8e.png



扫码使用手机浏览本页内容

目录导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