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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东昌府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加强农业机械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农业、畜牧业、渔业
11371502MB2792291F/2024-45338668
东昌政办字〔2024〕3号
2024-03-25
2024-03-25
东昌府区政府办公室
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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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昌府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印发《关于加强农业机械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东昌政办字〔2024〕3 号

 

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嘉明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区政府有关部门:

《关于加强农业机械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东昌府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3月25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关于加强农业机械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及国家和省、市相关工作部署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现就加强农业机械安全生产工作,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省、市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部署要求,着力构建“政府负责、部门齐抓、群众参与”的农机安全监管长效机制,坚持依法管理,严格履行法定职责,持续强化源头管理,深入开展专项整治,坚决遏制重特大农机事故发生,努力实现农机安全责任制全面落实、监管机制基本健全、监管体系基本完善、监管能力明显提高、事故隐患明显减少,农机从业人员安全素质明显提升,农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促进我区农机化事业和农村经济高质量发展。

二、工作任务

(一)健全农机安全生产监管责任体系。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进一步梳理农机安全生产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健全农机安全监管组织领导、工作机构和专职人员,着力构建上下联动、协同有力的农机安全监管责任体系。各镇(街道)和农机管理部门要落实农机安全生产责任,建立农机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体系,严格落实农机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要充分发挥镇(街道)、农机合作社和村级安全协管员的作用,建立完善基层农机安全监管工作机制。

(二)加强农机安全源头管理。抓好农机安全监理队伍建设,合理设置农机考试、检验、宣传等岗位,加强政策法规、业务知识和岗位技能培训,提高人员素质。坚持依法行政,认真组织开展农机安全监理档案规范化建设。严格执行农业机械安全运行技术条件,把好农业机械安全检验、注册登记、牌证核发关口,对不符合国家安全技术标准的,不予办理注册登记。积极转变管理服务方式,进一步拓展农机驾驶培训渠道,有效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三)强化农机安全隐患排查整治。重点抓住夏秋农忙和重要节日、重大活动等关键时点,突出重点场所、重点机具、重点对象,开展隐患排查,严查未依法办理车辆登记和检验手续、伪造变造号牌、无证驾驶、酒后驾驶等行为。健全与公安部门的信息互通机制,加强驶入本辖区变型拖拉机的监管。加强与应急管理、公安等部门的协作配合,加大联合执法频次和力度,坚决遏制农机重特大事故发生。加强配套农业机械安全监管,全面落实配套农机安全生产责任,建立完善工作台账,加强配套农机事故风险防控,筑牢农机安全生产坚实防线。

(四)加强农机安全应急处置管理。要进一步完善农机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建立健全农机事故应急组织机构、现场应急救援指挥机构和日常管理机构,认真谋划并积极开展农机应急培训和事故演练,着力提高农机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反应和处置能力。要切实加强农机事故统计分析和预测预警,对可能引发农机事故的苗头隐患和隐患发展态势及其影响进行全面风险评估,及时研究确定应对方案,采取相应行动,尽最大努力避免农机事故发生。要认真贯彻《农业机械事故处理办法》,及时、妥善处理重特大农机事故,高效、有序地开展应急救助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农机事故损失。

(五)加强农机安全宣传教育。广泛开展农机安全宣传“五进”“安全生产月”“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等宣传教育活动,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结合“三夏”“三秋”等重要农时,大力宣传农机安全法律法规,普及农机安全生产和驾驶操作知识。坚持面向农村、面向农民、面向机手,积极开展农机安全知识培训和农机安全警示教育活动,普及安全知识,传授安全技能,切实提高农机驾驶操作人员的实际操作水平和安全素质。

(六)抓好农机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要聚焦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大力推动农机领域专项整治,严厉打击非法违法行为,切实盯紧农机合作社等农机生产经营服务主体,着力破解基础性、源头性、制度性问题,开展好隐患排查、安全培训等工作,切实落实落细农机安全监管责任,确保所有工作任务严格按照专项整治内容标准和时间节点完成。

(七)深入开展“平安农机”示范创建。在认真总结以往“平安农机”创建成效的基础上,进一步健全农机安全监管工作机制,完善农机安全监管网络,延伸监管力量,巩固创建成效,推进创建工作健康发展。扎实开展“平安农机”示范创建活动,强化创建措施,创新形式,提升质量,扩大“平安农机”创建覆盖面,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和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作出新贡献。制定东昌府区创建全省“平安农机”示范区实施方案,成立创建工作专班,争创全省“平安农机”示范区,通过示范创建,促进全区农机安全生产工作提档升级。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考核管理。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农机安全生产工作,将其列入本级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内容,纳入安全生产和农业机械化发展规划,加强对农机安全生产工作的统筹协调和监督指导。

(二)完善资金保障。进一步加大财政投入,统筹整合现有资金政策,加大对农机安全监理基础设施和装备建设倾斜力度,保障农机安全生产和创建“平安农机”工作持续开展。

(三)强化责任监督。全面落实农机从业人员的主体责任、政府部门的监管责任和属地管理责任。加强日常监督检查和责任倒查,落实农机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制度,依法严格追究事故责任。

附件:1.东昌府区创建全省“平安农机”示范区活动工作实施方案

                2.东昌府区全省“平安农机”示范区创建活动工作专班成员名单

                3.全省“平安农机”示范市(设区的市)、县(区、市)、示范乡(镇、街道)创建条件

 

附件1

东昌府区创建全省“平安农机”示范活动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完善我区农机安全生产保障机制,加强农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促进农业现代化建设,根据《山东省农业农村厅 山东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十四五”时期“平安农机”创建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鲁农机监字〔2022〕5号)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通过开展创建全省“平安农机”示范区活动,推动实现农机安全生产责任全面落实,农机监管体系不断完善,农机经营使用者和农民群众的安全意识显著增强,农机事故隐患明显减少,全区农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按照全省“平安农机”示范县(区)标准要求,创建全省“平安农机”示范区。

二、实施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2024年4月底前)。制定实施方案,成立相关组织机构,明确职责。组织各镇(街道)和有关部门对开展全省“平安农机”示范区创建活动进行宣传发动,提高社会各界和广大农机手对全省“平安农机”示范区创建工作的认识,营造良好社会舆论氛围。

(二)集中创建阶段(2024年5月—6月)。将“平安农机”创建活动与“安全生产月”、三夏三秋作业安全监管相结合,农业农村、交警等部门联合查纠农机安全违法行为,重点对无牌行驶、无证驾驶、拖拉机非法载人、农机手违规作业等违法活动进行纠正,提高农机登记率、检验率和驾驶人持证率。定期组织安全检查、宣传教育、农机手培训,把创建活动纳入年度工作考核目标,建立健全农机安全生产监管体系,从源头消除安全隐患。

(三)自查迎检阶段(2024年7月—8月)。按照创建全省“平安农机”示范县(区)考评标准,认真开展自查自评工作,查缺补漏,全面落实创建活动各项要求,做好与市农业农村局、市应急管理局的工作对接,及时报送创建材料,迎接检查验收。

(四)巩固提升阶段(2024年9月—12月)。对创建活动中的先进经验及做法进行总结推广,推进“平安农机”示范区创建工作向纵深发展,形成农机安全管理长效机制。

三、责任分工

(一)应急管理部门。与农业农村部门密切协作,配合开展“平安农机”创建活动的组织实施,加强辖区内创建工作的指导,支持配合农业农村部门对各镇(街道)“平安农机”建设开展督导检查工作。

(二)交通运输部门。支持配合农业农村部门依法依规对超限车辆进行查处。

(三)财政部门。加大财政倾斜力度,保障农机安全管理和创建工作有序开展。

(四)农业农村部门。加强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及驾驶人员的监督管理,加大农机安全执法工作力度。加强日常执法监管,重点查验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牌证,坚决查处无牌行驶、无证驾驶、违法载人、酒后驾驶、套牌、使用伪造号牌、未检验使用等违法行为。严把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登记、年检、驾驶人培训关口。规范驾驶人员、农业机械档案管理,及时更新和完善相关基础台账。定期向公安部门通报拖拉机登记、安全检验和驾驶证发放等情况,实现信息共享。完善《东昌府区农机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并组织人员进行演练。指导督促各镇(街道)开展农机安全宣传。

(五)教育体育部门。加强农村中小学校农机安全生产知识教育,提高学生的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

(六)交警部门。支持配合农业农村部门做好联合执法工作,加强对上道路行驶拖拉机运输机组、联合收割机的管理,预防农业机械事故发生。建立信息通报制度,定期向农业农村部门通报农机道路交通违法和事故情况。

(七)各镇(街道)。实行创建“平安农机”工作目标管理,健全农机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层层签订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各镇(街道)、村(社区)设立农机安全员或农机安全协管员。充分发挥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防控网络的作用,将农机安全工作纳入政府工作的重要日程,建立和完善农机安全管理工作的相关职责、制度。摸清辖区内农机安全生产的基本情况,做到农机安全生产工作底数清、情况明,建立相关基础台账,切实抓好拖拉机、联合收割机驾驶员的日常教育培训、检查、隐患排查等工作。

四、工作措施

(一)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创建“平安农机”示范区是防范农机安全事故、推进农机化事业发展的重要举措。为确保创建活动顺利开展,成立东昌府区创建全省“平安农机”示范区活动工作专班,扎实推进全省“平安农机”示范区创建活动。各镇(街道)要加强对创建活动的组织领导,做到工作有部署、责任有落实、创建有成效。各部门要协作配合,形成合力,共同完成全省“平安农机”示范区创建工作任务。

(二)强化目标管理,完善工作机制。各镇(街道)要进一步完善农机安全生产防控监管网络体系,建立健全农机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农机事故预防应对机制和定期通报机制。严格农机事故责任追究,对发生重、特大农机事故的,启动事故责任倒查机制,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三)发挥基层作用,夯实创建基础。充分发挥镇(街道)、村(社区)两级在创建活动中的作用,设置镇(街道)农机安全管理员、村(社区)农机安全协管员和农机合作社安全管理员,推进农机安全生产网格化监管,落实镇(街道)、村(社区)和农机合作社安全生产责任,确保“平安农机”创建工作深入持久开展。

(四)加强督导检查,提升工作成效。各镇(街道)要根据全省“平安农机”示范区创建活动各阶段工作任务,创新举措,加强督导,切实把创建活动落到实处。区农业农村局要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创建活动的检查指导,及时总结经验,坚持问题导向,落实整改措施,巩固提升创建成果,确保全省“平安农机”示范区创建工作顺利推进。

 

附件2

东昌府区全省“平安农机”示范区创建活动工作专班成员名单

 

     组    长:胡瑞恒  副区长

     副组长:杜广平  区农业农村局局长、区乡村振兴局局长

                     龙东高  区应急管理局局长

     成    员:杨继锋  区财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杨春莹  区教育和体育局党组成员、教育科学研究中心主任

     交通运输局党委委员、执法监察大队大队长

黄润青  区交警大队副大队长

靳   岩  区农村工作服务中心主任

马延辉  古楼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李   宁  新区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潘玉林  柳园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刘   振  郑家镇党委委员、副镇长

孙婷婷  广平镇党委委员、副镇长

任之恒  侯营镇党委委员、副镇长

王   冰  张炉集镇党委委员、副镇长

宋猛猛  沙镇镇副镇长

李秀伟  韩集镇副镇长

李   振  闫寺街道办事处农林水综合办公室主任

王立臣  道口铺街道办事处农林水综合管理办公室主任

蔡文博  堂邑镇公共事业管理办公室主任

冷发义  梁水镇镇三级主任科员

梁中华  斗虎屯镇农机工作负责人

工作专班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农业农村局,靳岩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全省“平安农机”示范区创建日常工作。

  

附件3

全省“平安农机”示范市(设区的市)、县(区、市)、示范乡(镇、街道)创建条件

 

一、政府重视

1.政府成立“平安农机”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印发促进农机安全生产工作的政府文件,充分调动发展改革、财政、农业农村、应急管理、公安、交通运输、行政审批、综合执法等各方面管理资源,为抓实农机安全生产工作提供组织保障和政策支持。

2.将农机安全生产列入当地政府安全生产总体规划,把农机安全生产和“平安农机”创建纳入政府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内容;因地制宜推动将农机安全生产的管理要求纳入乡村治理工作积分制、清单制范畴。

3.保障农机安全生产投入,加强农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装备和基础设施建设,将农机安全生产工作经费、国务院规定免征的农机安全监理行政事业性收费和“平安农机”创建工作经费纳入政府财政预算,保障农机安全生产工作高效有序开展。

4.积极创新构建新阶段农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机制,形成农业农村部门负责,农机安全监管、农业综合行政执法(行政综合执法)等相关机构分工承担、协调联动的工作机制,全面落实农机安全生产监管职责。

5.因地制宜推行农机安全生产“网格化”监管等精细化管理模式,落实乡(镇)、村和农机服务组织安全监管责任制,做到底数清晰,设置农机安全生产监管职责岗位人员乡(镇)以及行政村比例不低于70%,设置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农机服务组织比例达到100%。

二、部门协作

6.农业农村、应急管理等部门负责本地区的“平安农机”创建工作,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创建工作有目标、有计划、有检查、有成效。

7.建立农业农村、应急管理、公安等部门联合工作机制,每季度至少召开1次联席会议,每月开展1次联合执法行动,切实强化综合治理,共同维护农机安全生产。

8.市、县两级农业农村、公安等部门之间的信息通报机制有效运行。农业农村部门定期向公安部门通报拖拉机登记、安全检验和驾驶证发放等情况,公安部门定期向农业农村部门通报农机道路交通违法和事故情况,实现信息共享。

三、宣传有力

9.紧紧围绕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围绕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决策部署,以及省农业农村厅、省应急管理厅等关于农机安全生产的工作要求,制定学习教育方案,部署经常性、系统性的宣贯活动。

10.深入开展农机安全宣传“五进”、农机“安全生产月”等安全宣传教育活动,通过印制宣传材料、制作教育警示片、在农机综合服务窗口和农机考试、检验场地设置农机安全宣传专栏等方式,营造安全生产良好氛围。

11.结合重要农时,每年有针对性地开展农机安全生产宣传和技术指导培训不少于2次,普及农机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知识和安全生产技能,提升农机驾驶操作人员的安全素质,人员参训率达到80%以上。

四、管理规范

12.农机安全生产监管人员积极参加岗位知识和技能培训,农机考试员、检验员、事故处理员、执法人员持证上岗。

13.公开执法依据、办事程序、免征收费项目、办事人员和办事结果。公布农机行政许可、安全执法、安全检查、事故责任认定等权力清单。

14.深入开展农机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建立隐患清单、整改清单,对清单内容实行动态跟踪,确保隐患整改闭环管理,档案资料齐全。

15.紧密结合春耕、“三夏”、“三秋”、节假日等重点时段,深入农田、场院开展农机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建立台账,及时纠正违反安全操作规程的作业行为以及无牌行驶、无证驾驶、未检验使用等违法行为。

16.市、县两级按照农业综合行政执法程序,规范执法行为,落实“三项制度”(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规范执法文书的制作,严格执法、文明执法。

五、治理有效

17.严格按照《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登记规定》(农业部令2018年第2号)及相关配套文件进行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注册登记,档案内容齐全规范,电子档案、纸质档案、证件记载信息实现“三个一致”。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上牌率达到87%以上。

18.严格按照有关法规和标准进行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安全技术检验,积极推进检验方式创新,结合实际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努力提高检验覆盖度。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检验率达到87%以上。

19.严查假牌套牌变型拖拉机,巩固提升变型拖拉机清理整治成果,对只签订承诺书,牌证尚未收回牌证的变型拖拉机进行再复查、再确认,确保应清尽清。

20.全面落实农机报废更新补贴政策,制定并公开实施方案,推行“一站式”服务、网上办理等便民措施,按时进行实施进度统计分析,做好工作总结。

21.严格按照《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驾驶证管理规定》(农业部令2018年第1号)及有关配套文件进行拖拉机、联合收割机驾驶证件的申领、考试、发证和换证等工作,档案内容齐全规范。加强对农机驾驶培训监督管理,确保培训质量,无证驾驶现象显著下降。

22.实施“亮尾工程”,拖拉机运输机组应灯光齐全并粘贴反光标识,积极推行其他上道路行驶的农业机械粘贴反光标识或插挂反光警示旗。

23.制定农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向社会公布,每年至少开展1次农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演练。公开事故报告电话,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

24.规范农机事故统计报告工作,不存在事故迟报、漏报、谎报或瞒报等行为。近3年,示范市及辖区内未发生较大及以上农机事故,示范县、乡未发生农机死亡责任事故,农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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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咨询
如果您对该文件有其他疑问,可以点击线上咨询方式咨询相关单位,或联系政策解读单位:东昌府区农业农村局 具体联系人:靳良瑞 咨询电话:0635-8419793,或者到聊城市松桂路77号区政府3号楼进行现场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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