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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东昌府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区水利局关于征收2023年度水利有关费用的意见的通知
水利
11371502MB2792291F/2023-26843708
东昌政办字〔2023〕18 号
2023-11-13
2023-11-13
东昌府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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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昌府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转发区水利局关于征收2023年度水利有关费用的意见的通知

东昌政办字〔2023〕18 号


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嘉明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区政府有关部门:

区水利局《关于征收2023年度水利有关费用的意见》已经区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水利有关费用计收工作量大、面广、政策性强,直接涉及群众的切身利益。各镇(街道、开发区)及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严格执行政策,保证足额征收,严禁搭车加码,超限价收费,并确保专款专用。如有加重农民负担的现象发生,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绝不姑息迁就。

 

                   东昌府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11月13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关于征收2023年度水利有关费用的意见

区水利局

(2023年11月)

我区属干旱、半干旱地区,水是制约我区国民经济发展的主要因素之一,黄河水对确保我区农业丰产丰收功不可没。为搞好我区今年水费、水利粮折款及市清淤费等项费用(以下简称“水利有关费用”)的征收工作,根据《聊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水利局2023年度引黄引河灌区骨干工程(市级)农业水费计收工作方案的通知》(聊政办字〔2023〕30号)、《关于核定东昌府区引黄灌区农业用水终端试行价格的通知》(东昌发改价格函字〔2022〕1号)要求,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征收任务

今年引黄水量计量时限,从2022年6月至2023年6月。市核定的具体任务是:引用黄河水7006万立方米,引用徒骇、马颊河水363万立方米,按照水利有关费用文件,需征收涉水费用总计1360.25万元。其中市、区级水费1150.07万元,乡镇级清淤费210.18万元(详见附件)。

二、征收办法

今年水利等项费用一次征收完成。具体征收工作由各镇(街道、开发区)组织实施,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密切配合。

三、征收时间

今年水利等项费用即日起开始征收,至2023年11月18日前完成。


附件:东昌府区2023年度水费征收任务表

 

附件


东昌府区2023年度水费征收任务表

单  位

引黄水量
(万立方米)

引河水量
(万立方米)

市、区级费用
(万元)

乡镇级清淤费
(万元)

柳园街道

13

0

1.69

0.39

闫寺街道

450

0

74.50

13.50

道口铺街道

187

0

29.39

5.61

沙镇镇

591

86

108.42

17.73

堂邑镇

704

17

121.25

21.12

斗虎屯镇

950

0

161.50

28.50

梁水镇镇

1627

111

286.86

48.81

张炉集镇

489

0

81.53

14.67

郑家镇

295

72

56.81

8.85

侯营镇

150

77

26.62

4.50

韩集镇

749

0

97.37

22.47

广平镇

801

0

104.13

24.03

合  计

7006

363

1150.07

21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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