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明问答《东昌府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印发关于做好城乡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一、政策背景是什么?
实施城乡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行动,是山东统筹城乡就业、促进乡村振兴、推动共同富裕的一项重大制度创新、重大民生工程。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聊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分别先后下发了《关于印发<山东省城乡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行动方案>的通知》(鲁政办字〔2021〕137号)、《关于做好城乡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工作的通知》(聊政办字〔2022〕4号)文件,根据省市文件精神, 为切实做好我区城乡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工作,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二、决策依据是什么?
聊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城乡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工作的通知》(聊政办字〔2022〕4号)
三、出台目的是什么?
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强化就业优先政策、扩大公益性岗位安置的决策部署,创设城乡公益性岗位,积极消纳农村剩余劳动力和城镇长期失业人员,着力提高城乡低收入群体收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探索共同富裕有效路径。
四、重要举措有哪些?
《实施方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落实政府兜底安置就业的职责,围绕大幅提升城乡公益性岗位规模,从任务目标、组织实施、保障措施三个部分,研究制定了实施方案:
(一)构建“一盘棋”的城乡统筹格局。统筹推进城乡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行动,立足助力乡村振兴、推进共同富裕大局,强化各司其职、执行有力的组织领导体制,构建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城乡统筹的“一盘棋”格局。
(二)按照“政府领导、多方联动、有序推进”的思路来实施。明确安置对象、统筹岗位开发、规范岗位管理、统一岗位待遇、持续跟踪服务、做好新老衔接。
(三)实行“一体化”的政府补贴政策。城镇公益性岗位按不低于我市月最低工资标准每人1700元(含个人缴纳保险部分),按月发放。同一人员的岗位补贴期限一般不超过3年,乡村公益性岗位到期后可视情适当延长,城镇公益性岗位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可延长至法定退休年龄(以初次核定其享受补贴时年龄为准)。统一为乡村公益性岗位在岗人员购买意外伤害商业保险,已购买的不再重复购买。城镇公益性岗位按规定给予社会保险补贴。
(四)城乡公益性岗位管理依托全省统一的公益性岗位管理系统,建立动态管理服务机制,运用大数据、信息化手段,对城乡公益性岗位和人员“双实名”管理,接受社会监督。可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委托第三方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或专业机构协助管理。
政策咨询渠道信息:
政策解读单位:东昌府区政府办公室爱卫中心
具体联系人:王怀韬
咨询电话:0635-8419701
现场解答地址:聊城市东昌府区政府1号楼722室
扫一扫手机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