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明问答《东昌府区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东昌府区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通知》
一、政策背景是什么?
2017年6月5日,东昌府区人民政府印发《东昌府区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东昌政发〔2017〕50号),在风险防范和突发事件应对工作中发挥了重要指导作用。机构改革后,国家、省、市、区应急管理体制机制进行了调整,现行预案已不能适应新形势下突发事件应对工作的需要,亟需修订。2021年9月18日,省政府印发了《山东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2022年1月8日,市政府印发了《聊城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按照省、市、区有关要求,区应急局组织开展了《总体预案》修订工作,在广泛征求吸纳各方意见和充分论证的基础上,经区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以区政府文件印发实施。
二、决策依据有哪些?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山东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山东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聊城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相关文件。
三、修订目的是什么?
通过修订《总体预案》,增强应急预案的针对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实现应急预案的动态优化和科学规范管理。
四、重要举措有哪些?
《总体预案》共分七大部分。第一部分是总则,明确适用范围和工作原则等内容,明确应急预案体系、应急预案支撑性文件。第二部分是组织指挥体系,规范了区级层面的领导机制、专项应急指挥机构和专家组等内容。第三部分是突发事件防范应对运行机制,包括风险防控、信息报告、应急处置与救援等内容,着力细化工作步骤和措施。第四部分是资源保障,强化人力、财力、物资装备和科技支撑。第五部分是预案管理,规范了预案编制、审批与衔接、演练、评估与修订、宣传和培训等内容。第六部分是责任与奖惩,规定了给予表扬或奖励、处分及追究刑事责任的有关情形。第七部分是附则,规定生效时间、解释权等内容。
政策咨询渠道信息:
政策解读单位:东昌府区应急管理局
具体联系人:连蕊
咨询电话:0635-8413409
现场解答地址:聊城市东昌府区松桂路77号1号楼12楼1249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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