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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干部解读:东昌府区体育事业发展中心党组成员、副主任陈洪理解读关于《东昌府区全民健身实施计划 (2021—2025年)》的通知

时间:2022-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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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6月28日,东昌府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东昌府区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21—2025年)》(以下简称《实施计划》。根据“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现由东昌府区体育事业发展中心党组成员、副主任陈洪理对此政策作如下解读:

一、制定背景

《全民健身条例》第八条规定:“国务院制定全民健身计划,明确全民健身工作的目标、任务、措施、保障等内容。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行政区域的全民健身实施计划。制定全民健身计划和全民健身实施计划,应当充分考虑学生、老年人、残疾人和农村居民的特殊需求。”2021年以来,国务院、省、市政府先后印发《全民健身计划(2021—2025年)》、《山东省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21-2025年)》、《聊城市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21-2025年)》。根据区委、区政府重大行政决策要求,区体育事业发展中心牵头起草了《实施计划》。

二、起草过程

(一)专题研究。组织专题学习培训,认真研究《国务院全民健身计划(2021—2025年)》、《山东省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21-2025年)》、《聊城市市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21-2025年)》,组织开展调查研究,形成意见框架。

(二)形成初稿。2022年4月,区体育事业发展中心起草了《实施意见》(初稿),在系统内部讨论修改完善后,形成《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

(三)征求意见。2022年4月22日至5月21日(30日),区体育事业发展中心通过区政府网站向社会广泛征集意见和建议。5月18日,邀请有关专家组织召开了《东昌府区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21-2025年)》专家论证会,针对该议题充分讨论,积极征求相关意见并合理吸纳,修改完善。

(四)形成送审稿。区体育事业发展中心根据各单位反馈的意见及群众提出的修改意见,对《实施计划》(征求意见稿)进行修改完善,并再次征求各相关单位意见后,向区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汇报后,形成上会研究的送审稿。

三、工作目标

2025年,建立与体育强区、健康东昌相适应的全民健身新格局,构建更高水平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群众健身更加便利,赛事活动更加丰富,健身指导更加科学,健身组织更富活力。打造主城区“10分钟”健身圈。建有4处以上智能化室外健身路径,人均体育场地面积达到2.7平方米以上,公共体育设施全面开放,推动符合开放条件的公办学校体育设施向公众开放。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数达到42%以上。每千人拥有社会体育指导员3.8名。市民达到《国民体质测定标准》合格水平人数比例达到90%以上。区级体育协会、俱乐部达到30个。各类健身站点达到1300个。

四、主要内容

《实施计划》分为五部分,包括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工作措施、总体要求、组织实施。

(一)有关创新性规定。坚持体育惠民为宗旨,大力实施群众身边的“六边”工程(健全群众身边的体育健身组织、建设群众身边的体育健身设施、丰富群众身边的体育健身活动、支持群众身边的体育健身赛事、加强群众身边的体育健身指导、弘扬群众身边的体育健身文化),进一步完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促进社会和谐与文明进步,合力打造健康东昌、活力东昌。

(二)重点解决的问题。加快转变体育发展方式、科学编制公共体育设施规划、广泛开展群众体育活动与竞赛、加强全民健身指导服务、加大国民体质监测力度、大力发展社区(行政新村)体育、切实加强青少年体育、重视发展老年人体育、大力推进残疾人体育、着力推动职工体育、积极发展民族民间传统体育、全力创建体育产业发展新业态、加快发展足球和冰雪运动。

(三)确定的政策。对计划中工作责任落实、政策保障、安全保障和新闻宣传、以及组织实施等提出明确责任要求。

五、总体要求

一是落实工作责任。定期组织召开全民健身工作联席会议,研究解决重大问题;二是落实经费保障。加大区、镇两级公共财政对全民健身公共服务的投入力度;三是加强安全保障。加强全民健身安全监督管理,定期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和检查工作;四是加大宣传力度。进一步宣传普及全民健身政策法规、科学健身知识方法、典型案例等,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全民健身公益宣传。

六、解读人及政策咨询电话

解读人:东昌府区体育事业发展中心党组成员、副主任  陈洪理  咨询电话:0635-8417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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