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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东昌府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东昌府区全民健身实施计划 (2021—2025 年)》的通知
体育
11371502MB2792291F/2022-4333075
东昌政办发〔2022〕2 号
2022-06-28
2022-06-28
东昌府区政府办公室
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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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昌府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东昌府区全民健身实施计划 (2021—2025 年)》的通知
东昌政办发〔2022〕2 号


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嘉明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区政府各部门:

《东昌府区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21—2025年)》已经区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东昌府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6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

东昌府区全民健身实施计划

(2021—2025年)

    为贯彻落实全民健身国家战略,加快推进健康东昌建设,根据国务院《全民健身计划(2021-2025年)》、山东省《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21-2025年)》和聊城市《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21-2025年)》,结合东昌府区实际,制定本实施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坚持体育惠民为宗旨,大力实施群众身边的“六边”工程(健全群众身边的体育健身组织、建设群众身边的体育健身设施、丰富群众身边的体育健身活动、支持群众身边的体育健身赛事、加强群众身边的体育健身指导、弘扬群众身边的体育健身文化),进一步完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多样化健身需求,让体育为社会提供强大正能量,促进人的全面发展,构建新时代美德健康生活,促进社会和谐与文明进步,合力打造健康东昌、活力东昌。

    二、目标任务

    到2025年,建立与体育强区、健康东昌相适应的全民健身新格局,构建更高水平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群众健身更加便利,赛事活动更加丰富,健身指导更加科学,健身组织更富活力。打造主城区“10分钟”健身圈。建有4处以上智能化室外健身路径,人均体育场地面积达到2.7平方米以上,公共体育设施全面开放,推动符合开放条件的公办学校体育设施向公众开放。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数达到42%以上。每千人拥有社会体育指导员3.8名。市民达到《国民体质测定标准》合格水平人数比例达到90%以上。区级体育协会、俱乐部达到30个。各类健身站点达到1300个。

    三、工作措施

    (一)加快转变体育发展方式。围绕体育惠民的宗旨,坚持以人为本,切实把发展体育运动、增强人民体质、提高人民生活质量和幸福指数作为体育发展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更加突出全民健身服务和群众性体育事业。坚持以改革促发展,在坚持体育事业公益性的基础上,努力探索实现全民健身服务多元化和社会化的有效途径,充分调动社会力量参与全民健身事业,发挥机关、企事业单位的主体作用,积极培育体育社会组织,实现政府体育工作由办向管转变,逐步形成政府主导、依托社会、群众参与的覆盖面广的社会化全民健身网络,使全民健身事业更具活力和效率。(责任单位:区体育事业发展中心;配合单位:区发展改革局)

    (二)科学规划公共体育设施建设。按照国家有关公共体育设施用地定额指标规定,在制订城市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要保证公共体育设施建设的用地需求,严格落实“室内人均建筑面积不低于0.1平方米或室外人均用地不低于0.3平方米配建全民健身设施”的公共体育设施配套建设标准,并与住宅区主体工程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投入使用,不得挪用或侵占。充分利用旧厂房、仓库、老旧商业设施和空闲地等闲置资源改造建设为健身场地设施,合理做好城市空间的二次利用,增加群众健身设施。重点扶持建设智能健身路径、多功能运动场、足球场等室外健身设施。推进公共体育设施根据其功能、特点向公众开放,并在一定时间和范围内对学生、老年人和残疾人优惠或者免费开放。各类学校在保障学校正常工作秩序和确保校园安全的前提下,要积极创造条件在课余时间和节假日向公众开放体育设施。积极创造条件将机关、企事业单位的体育设施向社会开放。加强对公共体育场地的管理和体育设施的维护更新,提高其使用效率。〔责任单位:区体育事业发展中心;配合单位: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区发展改革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教育和体育局、各镇(街道、园区)〕

    (三)广泛开展群众体育活动与竞赛。根据不同人群、地域、行业等需求特点,创新全民健身赛事活动内容平台,丰富提升内涵品质。围绕元旦、5月全民健身月、8月8日全民健身日等重要时间节点,组织开展各类内容丰富、具有品牌特色的全民健身大型主题活动。办好每年一届区、镇(街道)、社区(行政新村)三级联动的全民健身运动会,积极为群众参与全民健身搭建平台。充分发挥各行业体育协会、各单项体育协会及群众性体育组织作用,经常性地组织开展各具特色、民族传统、小型多样的群众性体育、竞赛表演活动。定期组织举办群众体育比赛,按照淡化锦标、重在参与、勤俭办赛的原则,创新办赛模式。做大做强“7.20国际象棋日”,擦亮“全国国际象棋之乡”智慧城市名片。打造国际搏击争霸赛、全国国际象棋比赛、健步走嘉年华等高水平群众体育品牌赛事和活动,提升聊城“江北水城·运河古都”的影响力。〔责任单位:区体育事业发展中心;配合单位:区融媒体中心、各镇(街道、园区)〕

    (四)加强全民健身指导服务。建立健全社会体育指导员管理体系,完善社会体育指导员登记注册管理制度。每年新培养社会体育指导员100人以上,加快再学习和再培训,全面提高专业水平和服务质量。加强社会体育指导员对群众健身指导服务工作,建立“体育义工”服务体系;建立社会体育指导员经费投入和激励机制,为社会体育指导员工作创造必要的条件。建立健全全民健身志愿服务制度,立足基层,坚持示范推广活动与日常健身指导服务活动有效结合,推广实施多元化服务项目,形成全民健身文明实践志愿服务长效机制。〔责任单位:区体育事业发展中心;配合单位:区新时代文明实践服务中心、各镇(街道、园区)〕

    (五)加大国民体质监测力度。加强国民体质监测机构和监测队伍建设,扩大测定范围,确保常年体质测定工作覆盖至街道,定点至社区。完善相关信息发布制度,定期公布国民体质测定结果,并纳入社会统计指标体系。体育和卫健部门要加强合作,形成体质监测服务“多元化”供给模式。推动体育健身科研成果的转化和应用,对群众体质水平和运动健身状况进行跟踪调查和科学研究。(责任单位:区体育事业发展中心;配合单位:区卫生健康局)

    (六)大力发展社区(行政新村)体育。将体育工作作为社区(行政新村)建设的基本内容,以创建先进体育社区(行政新村)为抓手,统筹规划,加大投入,不断改善社区(行政新村)居民体育健身环境和条件,积极为社区(行政新村)群众提供基本公共体育服务。推动公共体育资源均衡布局,构建覆盖社区(行政新村)、厂区和大型居民住宅区的公共体育服务网络。镇(街道)要发挥组织协调作用,培育发展基层体育组织、社区(行政新村)体育类社会组织;推动社区(行政新村)居民委员会提高体育服务能力,充分发挥社区(行政新村)体育组织和健身站点的作用,积极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社区(行政新村)体育健身活动。开展“体育三下乡”暨全民健身志愿服务活动,为农村社区(行政新村)群众送体育器材设施、送体育科普知识、送健身指导。积极弘扬社区(行政新村)主流价值、传播文明理念、倡导新时代美德健康生活方式。〔责任单位:区体育事业发展中心;配合单位:区新时代文明实践服务中心、各镇(街道、园区)〕

    (七)切实加强青少年体育。坚持健康第一的指导思想,把增强学生体质作为学校教育的基本目标和重要评价内容。全面实施《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积极探索适应青少年特点的体育教学与活动形式,指导学生有计划、有目的、有规律地开展体育锻炼,努力改善学生的身体形态和机能,提高运动能力,达到体质健康标准。广泛深入开展学生阳光体育运动,保证在校学生每天参加1小时的体育锻炼。加强基层文化体育组织与学校、家庭的合作,支持和引导学生参加校外体育活动。青少年活动中心、妇女儿童活动中心等要创造条件,为学生开展体育活动提供便利。加强青少年体育俱乐部、体育特色学校、青少年户外体育营地建设,办好各级、各类体育传统项目学校。积极开展课余体育训练,倡导科学、健康的体育健身观念和生活理念。促进青少年学生养成体育锻炼的习惯,努力为国家培养、输送更多高水平竞技体育后备人才服务。〔责任单位:区教育和体育局;配合单位:区体育事业发展中心、各镇(街道、园区)〕

    (八)大力发展特殊人群体育。一是重视发展老年人体育。建立健全老年人体育协会、体育健身俱乐部、体育健身团队,广泛开展经常性的老年人体育健身活动。积极开展门球、健身舞、太极拳、风筝等适合老年人参与的运动项目,丰富老年人的体育生活,助力老年人强身健体享受幸福。二是重视发展残疾人体育。实施“助残健身工程”,为残疾人建设便利的体育健身设施,组织开展适合残疾人参与的体育健身活动。三是重视发展妇女儿童体育。开展适合妇女儿童参与的特色体育活动,给妇女儿童参加体育锻炼提供保障,促进妇女儿童体育事业健康发展。〔责任单位:区体育事业发展中心;配合单位:区残联、区妇联、各镇(街道、园区)〕

    (九)着力推动职工体育。充分发挥工会、行业体育协会、职工体育协会作用,推动职工体育的发展,开展符合单位特点和职工喜闻乐见的体育健身和竞赛活动。推动企业制订针对职工的体育健身指导方案,为职工参与体育健身提供必要的时间保障。支持有条件的单位定期举办全民健身运动会,打造“寓工于体、寓工于乐”的积极氛围,完善社区体育与职工体育互补机制,倡导每周健身3—4次,每次不少于1小时。继续把各单位坚持“工间操”制度等工作纳入精神文明单位创建内容。(责任单位:区总工会;配合单位:区新时代文明实践服务中心、区体育事业发展中心)

    (十)积极发展民族民俗传统体育。重视民族民俗传统体育项目的发掘整理和传播推广工作,弘扬民族传统体育文化。将优秀民族民俗传统体育项目纳入“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加以传承和保护。重视培养少数民族体育教师、社会体育指导员和高水平体育人才。建立民族传统体育项目基地,普及推广民族传统体育项目,举办民族民间传统体育项目展示和竞赛活动。〔责任单位:区体育事业发展中心;配合单位:各镇(街道、园区)〕

    (十一)全力创建体育产业发展新业态。按照上级的工作部署,认真落实山东省体育消费试点工作,努力营造有利于体育产业发展的政策环境,盘活各类体育资源,不断增加体育市场供给。培育一批促进体育产业发展新载体,加快推动“体育+”跨领域融合发展,促进体育与健康、旅游、教育、互联网等融合,大力培育体育消费市场。以京杭大运河为轴,深挖运河文化资源,促进运河文化融入全民健身,培育运河特色体育赛事。倡导开展沿东昌湖健步走、环湖徒步、古城定向等体育休闲活动,打造体育旅游精品线路和精品赛事。(责任单位:区体育事业发展中心;配合单位:区卫生健康局、区教育和体育局、区文化和旅游局、区旅游发展中心)

    (十二)加快发展足球和冰雪运动。将发展足球运动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创新足球管理模式,完善足球产业链,积极推动足球事业改革。实施校园足球行动规划和青少年精英足球培养方案,广泛开展校园足球联赛,探索建立“体教融合”的青少年足球人才培养体系。积极倡导和组织形式多样的民间足球活动,举办多层级足球赛事,不断扩大足球人口规模。实施群众冬季运动推广普及计划,支持各地建设和改建多功能冰场和雪场,推进冰雪运动进景区、进商场、进社区、进学校。鼓励青少年“轮(滑)转(滑)冰”,打造一批品牌冰雪运动俱乐部和系列品牌赛事活动。(责任单位:区体育事业发展中心;配合单位:区教育和体育局)

    四、总体要求

    (一)落实工作责任。定期组织召开全民健身工作联席会议,研究解决重大问题。区、镇(街道)两级政府要将体育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继续把全民健身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统筹发展。形成政府主导、部门协同、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全民健身格局。体育部门要牢固树立主动服务意识,切实履行公共体育服务的主体责任。

    (二)落实经费保障。加大区、镇两级公共财政对全民健身公共服务的投入力度,强化对全民健身器材购置、场地建设、重大赛事举办承办、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体育智慧化建设等工作经费保障。拓宽社会资本投入全民健身事业渠道,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公共体育设施的建设和运行管理,鼓励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对全民健身事业提供捐赠和赞助。

    (三)加强安全保障。加强全民健身安全监督管理,定期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和检查工作。鼓励在公共体育场馆配套应急措施和急救设备,确保各类公共体育设施开放服务达到防疫、应急、疏散和消防安全标准。建立全民健身赛事活动安全防范、应急保障机制,坚持防控为先和动态调整原则,统筹做好赛事活动举办和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

    (四)加大宣传力度。进一步构建全民健身宣传新矩阵,线上线下齐动员,宣传普及全民健身政策法规、科学健身知识方法、典型案例、先进经验、先进人物等,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全民健身公益宣传。充分挖掘我区体育文化资源,发挥地方品牌特色,有效整合传统体育项目、体育名人、品牌赛事等,传播体育文化,弘扬中华体育精神,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五、组织实施

    本实施计划在区政府的领导下,由区体育事业发展中心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并加强对国家、省、市《全民健身计划(2021-2025年)》和本实施计划实施情况的检查、监督和评估。各单位要依照本实施计划,结合部门实际,认真履行职责,积极探索全民健身工作的新思路、新办法,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落实政策保障、人员配备、资金投入、监督奖励等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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