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enu

解读《东昌府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东昌府区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21—2025年)的通知》

时间:2022-06-29
字号:


一、起草背景

2021年7月18日,国务院印发《全民健身计划(2021-2025年)》(国发〔2021〕11号)。2021年7月23日,山东省体育局印发《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21-2025年)》(鲁体字〔2021〕45号)。2022年4月18日,聊城市教育和体育局印发《全民健身计划(2021-2025年)》(聊教体字〔2022〕22号)。区体育中心按照上级要求,在征求有关部门意见的基础上,并对相关意见进行相应的修改,形成了《东昌府区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21-2025年)》(以下简称《实施计划》)。

二、起草依据

(一)《体育法》第二条,国家发展体育事业,开展群众性的体育活动,提高全民族身体素质。体育工作坚持以开展全民健身活动为基础,实行普及与提高相结合,促进各类体育协调发展。第十一条,国家推行全民健身计划。

(二)国务院《全民健身条例》第十条,国务院根据公民体质监测结果和全民健身活动状况调查结果,修订全民健身计划。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根据公民体质监测结果和全民健身活动状况调查结果,修订全民健身实施计划。

(三)《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构建更高水平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的意见》第二十八条,加强组织领导。加强党对全民健身工作的领导,发挥国务院全民健身工作部际联席会议作用,着力构建更高水平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县级以上政府要将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作为一项重要民生实事定期专题研究。

三、出台目的

随着经济的进步社会的发展,人民群众健身需求日益增长,结合我区发展现状,全民健身设施还存在一定短板和弱项,各类群众体育活动的开展缺少专业人才的指导,品牌赛事的打造在常态化疫情防控也面临着诸多挑战等问题。制定此实施计划主要目的是为了保障全民健身工作的推进质量,构建更高水平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努力构建面向大众的多元化体育服务体系,保障广大人民群众享有最基本的体育服务。

四、主要内容

《实施计划》分为五部分,包括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工作措施、总体要求、组织实施。

(一)有关创新性规定。坚持体育惠民为宗旨,大力实施群众身边的“六边”工程(健全群众身边的体育健身组织、建设群众身边的体育健身设施、丰富群众身边的体育健身活动、支持群众身边的体育健身赛事、加强群众身边的体育健身指导、弘扬群众身边的体育健身文化),进一步完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促进社会和谐与文明进步,合力打造健康东昌、活力东昌。

(二)重点解决的问题。加快转变体育发展方式、科学编制公共体育设施规划、广泛开展群众体育活动与竞赛、加强全民健身指导服务、加大国民体质监测力度、大力发展社区(行政新村)体育、切实加强青少年体育、重视发展老年人体育、大力推进残疾人体育、着力推动职工体育、积极发展民族民间传统体育、全力创建体育产业发展新业态、加快发展足球和冰雪运动。

(三)确定的政策。对计划中工作责任落实、政策保障、安全保障和新闻宣传、以及组织实施等提出明确责任要求。

 政策咨询渠道信息:

 政策解读单位:东昌府区体育事业发展中心

 具体联系人:杨洁法

 咨询电话:0635-8414411

 现场解答地址:聊城市东昌府区松桂路77号1号楼13楼1335室






扫一扫手机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