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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东昌府区争创省级商业秘密保护创新试点工作方案(2023—2025年)》

时间:2024-0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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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制定背景

2019年4月23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中商业秘密有关条款进行修订并通过。2019年4月26日习近平总书记在第二届“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开幕式上的主旨演讲,及6月12日李克强总理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特别强调要加强和完善商业秘密保护工作,营造良好创业创新环境。2022年3月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印发了《全国商业秘密保护创新试点工作方案》,山东省市场监管局随即印发了《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省级商业秘密保护创新试点工作的通知》(市监竞争字〔2022〕217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东省 “十四五”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规划的通知》(鲁政办字〔2021〕78号) ,将商业秘密保护工作提上重要工作日程。

商业秘密保护是企业创新发展的主要命脉之一,是一种具有巨大商业价值的无形财产,是新时期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重要内容之一。但是我国的商业秘案保护形势严峻,企业在商业秘密保护管理中存在较多问题。政府、行业协会等对企业进行有关商业秘密保护的培训、咨询、指导及维权协助服务,更有助于推动企业的商业秘密保护工作。建立政府、企业、社会公众参与的大保护局面,通过市场监管部门指导企业的商业秘密保护工作,可以提高保护受众面。

二、制定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

2、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印发的《全国商业秘密保护创新试点工作方案》;

3、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印发的《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省级商业秘密保护创新试点工作的通知》(市监竞争字〔2022〕217号)、《经营者加强商业秘密保护工作指引》、《山东省商业秘密保护示范企业商业秘密管理工作指南(试行)》、《山东省商业秘密保护示范基地建设指南》;

4、《聊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聊城市争创省级商业秘密保护创新试点工作方案(2023----2025年)》的通知》(聊政办字〔2023〕23号)。

三、出台目的

为进一步加强企业商业秘密保护工作,提升企业商业秘密保护水平,维护企业合法权益,鼓励企业创新创造,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我区制定出台了《东昌府区加强商业秘密保护工作实施方案》。

四 、主要内容

东昌府区通过五大重点任务构建商业秘密保护体系:一是以龙头企业为核心,在特色产业集聚区建设标准化示范基地,配套专业管理团队和制度规范,发挥标杆引领作用;二是分行业制定保护指引,推动企业建立秘点分级、全程管控的内控机制,强化制度创新;三是搭建企业、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协同服务网络,在园区、街道、社区等地布局服务站点,提供法律咨询、技术支撑等全链条服务;四是整合行政、司法、行业资源,建立跨部门执法联动机制,通过典型案例曝光、高压执法形成震慑效应;五是开展多维度宣传培训,提升企业管理者护密意识和执法人员专业能力。

五、实施步骤

2023 年完成企业现状普查,建成首批商业秘密示范载体;2024 年扩大示范覆盖面,重点领域形成标杆效应;2025 年实现商业秘密保护体系全域覆盖,争创国家级试点。

六、保障机制

成立专项工作专班统筹推进,强化人财物资源供给,建立包含示范载体建设、工作创新等指标的动态考核体系,通过责任清单管理确保政策落地,目标形成 "政府主导、企业主体、社会共治" 的保护新格局。

七、关键词诠释

商业秘密: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具有商业价值并经权利人采取相应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等商业信息。

商业秘密范围:商业秘密信息一般可以分为两大类:技术信息类商业秘密和经营信息类商业秘密。

侵权行为:不正当获取商业秘密、非法使用非法获取的商业秘密、非法使用合法获取的商业秘密、第三人恶意获取、间接侵犯商业秘密和第三人恶意获取、使用或披露商业秘密。

救济途径:1.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举报;2.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3.申请劳动仲裁或商事仲裁;4.向公安机关报案。

八、解读机构及咨询方式

文稿解读单位:东昌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联系人:路晓亮

咨询电话:0635-82226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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