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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柳园街道“红色物业”工程推动实施方案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11371502004431086C/2020-4329518
东昌柳发〔2020〕9号
2020-06-17
2020-06-29
柳园街道
有效

柳园街道“红色物业”工程推动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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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柳园街道社区治理能力,探索城市居民小区治理新模式,解决当前街道小区治理难题,进一步提升城市社区管理水平,现就柳园街道“红色物业”工程推动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十九大和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持续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探索社区治理新模式。以服务群众为重点,着力解决街道老旧小区党组织发挥作用弱、居民小区管理难、基础设施差等问题,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

二、目标任务

以社区党委为引领,居委会全力推动,网格党支部协助,因地制宜对辖区内部分管理混乱、环境不达标的居民小区实施推动“红色物业”工程。通过整合社会资源、创新管理方式,利用三年左右时间,推动物业管理缺失或物业管理服务不到位的居民小区逐步实现规范化管理全覆盖。

    三、主要措施

    以党建为引领,坚持以人为本、民生为先,采取政策扶持、市场运作、专业管理、梯次推进的方式,结合深化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居民小区创新管理机制,建立规范的小区物业管理长效机制,促进物业管理的持续发展,逐步实现物业管理全覆盖,发动群众参与到社区治理中,为广大居民营造整洁、有序、安全、舒适的生活环境。

    (一)宣传发动,摸清底数

    以社区为单位,召开动员会,对居民小区物业管理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加强宣传,充分发挥社区和网格党支部的协调作用,摸清本社区老旧小区底数。

    (二)科学评价,全面评估

    街道选聘专业第三方评估公司,与各社区建立评估队伍,全面评估辖区内参与“红色物业”推动工程的居民小区。以“让群众满意”为标准,采取入户走访、问卷调查等方式,全面收集居民对于物业管理的意见建议。

    (三)选聘企业,市场运作

    通过前期的细致排查和严格评估,街道将本辖区内参与“红色物业”推动工程的居民小区进行整体打包,分片区统筹招标选聘大型物业公司,进行市场化运作,并建立合理准入制度。物业公司服务总工程量在20万平方米以上的,评比验收合格后,按照街道达标要求予以奖补;总工程量在20万平方米以下的,根据考核成绩酌情奖补。

    (四)严格验收,梯次推进

    社区党委牵头负责对老旧小区物业管理工作进行日常监督;届时组织专门机关队伍按照《物业考核标准》(附件2),对物业公司服务管理水平进行最终考核验收。通过严格的测评与准入、退出机制,促进老旧小区物业管理覆盖面的不断扩展,不断提升管理服务水平。

    “红色物业”推进工程计划利用三年时间,梯次推进,分别根据三年的验收标准进行考核验收。

    第一年:物业公司实现“红色物业”推动工程小区居民物业费缴纳率30%以上,经验收合格后,按照0.4元/㎡进行补贴。

    第二年:物业公司实现“红色物业”推动工程小区居民物业费缴纳率60%以上,持续验收合格后,按照0.3元/㎡进行补贴。

    第三年:物业公司实现“红色物业”推动工程小区居民物业费缴纳率80%以上,持续验收合格后,按照0.1元/㎡进行补贴。

    四、强化保障

    (一)健全机构,加强领导。成立柳园街道“红色物业”工程推动工作领导小组(附件1),牵总协调推进此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街道物业办。办公室负责业务指导、工作调度及协调督导社区开展好相关宣传动员和物业服务企业选择入驻等工作。

    (二)明确责任,合力推进。街道物业办是老旧小区物业管理工作的牵头部门;各社区是具体实施老旧小区物业管理工作的责任主体,负责协调辖区老旧小区物业管理工作的具体实施。街道各科室、社区要密切配合,共同促进老旧小区物业管理水平的不断提升。

    (三)强化调度,加强督导。各社区要建立经常性的工作联系制度和定期检查调度制度,及时掌握老旧小区物业管理工作进度情况。街道物业办要加强对老旧小区物业管理工作的督导检查

  

柳园街道办事处

2020年6月17日

  


 

 附件1

柳园街道柳园街道“红色物业”工程推动工作领导小组

 :郭      党工委书记

郭元广    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

副组长:孟宪霞    党工委委员、办事处副主任

     党工委委员、组织委员

谭相辉    党工委委员、宣传委员

 :周      党政办负责人

     农林水综合服务中心主任

     便民服务中心主任  

李令旺    社区发展服务中心主任

张怀镇    社会保障综合服务中心主任

     物业办负责人

程卫峰    公园社区党委书记

袁国庆    水韵社区党委书记

崔立    奥森社区党委书记

     兴业社区党委书记

郭朝阳    光岳社区党委书记

张红霞    和平社区党委书记

     平安社区党委书记

王传振    运河苑社区党委书记

王兆辉    聚源社区党委书记

     新时代社区党委书记

闫甲林    育新社区党委书记

连伟林    利民社区党委书记

刘少平    滨河社区党委书记

张玉兵    龙山社区党委书记

吴文星    柳园社区党委书记

     文苑社区党委书记

                    顺河社区党委书记

潘庆军    越河街社区党委书记

胡泽敏    聊大社区联络处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街道物业办,办公室主任由孟宪霞同志兼任。

附件2

柳园街道物业考核标准

物业项目的服务内容和要求参照《物业服务规范 1 部分:住宅物业》(山东省地方标准 DB37/T 1997-2011)星级物业服务标准,具体技术规范与要求和部分差异如下:

、综合管理服务

(一)业主入住时物业服务企业应提供全面、详细的管理规约、房屋使用手册。

(二)承接项目时,对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认真查验,验收手续齐全。

(三)物业服务接待场所工作时间不少于8小时,其它时间设置值班人员。设置并公示24小时服务电话。

(四)24小时受理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报修。急修30分钟内到现场处理,一般修理3日内完成(预约除外)。

(五)对业主或物业使用人的投诉在3日内答复处理。

(六)实行酬金制物业服务收费方式的物业服务企业每年至少公布1次物业管理服务费用收支情况。

(七)每年开展1次以上一定规模的社区文化活动。

(八)每年的沟通面不低于小区住户的60%,每年至少2次征询业主对物业服务的意见,满意率达85%以上。对不满意事项进行分析、整改、回访,不满意事项回访率达80%,处理率达85%以上。

二、房屋管理与维修养护服务

(一)制定房屋管理规定、房屋维修养护制度、小区巡检制度、房屋装饰装修管理办法等规章制度。

(二)每年第四季度制定下一年度维修养护计划。

(三)业主或物业使用人装修前,物业服务企业应依规定与其签订装修协议,告知业主或物业使用人装修须知,并监督装修过程。对违规装修,影响房屋外观、危及房屋结构安全及拆改共用管线等损害公共利益现象的,应及时劝阻或制止。

(四)对违反规划私搭乱建、擅自改变房屋用途的行为及时劝阻,并报告业主委员会和有关部门。

(五)每年1次对房屋结构、涉及使用安全的部位进行检查并有记录,发现损坏及时告知相关业主、部门并安排专项维修。

(六)每季1次巡视楼内公共部位门窗,保持玻璃、门窗配件完好,开闭正常。

(七)每季1次对路面、侧石、窨井盖等设施进行巡检,发现损坏及时告知相关业主、部门并安排专项维修,要求窨井不漫溢,井盖不缺损,能正常使用。

三、共用设备设施维修、保养服务

(一)对存在危险隐患的共用设施、设备维护部位设置安全防范警示标志。

(二)路灯、楼道灯完好率不低于85%,院落照明灯按时开启,满足使用要求。

(三)适时清理、清掏楼外雨、污水管道及地面排水沟,并保持畅通。

(四)专业经营设施设备未移交专业经营单位的,每年在供热开始前,完成承担的采暖供热系统的年度检修、保养工作;专业经营设施设备产权属专业经营单位的,每年在供热开始前,可接受专业经营单位的委托,协助做好有关工作。

(五)载人电梯24小时正常运行;委托专业电梯维保单位按质监部门要求对电梯定期进行保养,每年进行安全检测,并在轿厢内张贴《年检合格证》;电梯发生故障时,物业管理人员应及时通知电梯维保单位,并监督维保单位对故障进行修复。

(六)每年对避雷装置进行1次检查,锈蚀、变形、断裂部位及时修复,保证其性能符合国家规定。

(七)小区主出入口和重点地段设有监控设备,能基本保障安防要求。

四、协助公共秩序维护服务

(一)人员要求

1、有专职公共秩序维护人员,身体健康,有较强的责任心,能协助有关部门维持小区正常生活秩序。

2、对小区日常护卫事项保持高度警惕,并做出正确反应。

(二)门岗(满足配置人员条件的配置门岗,不满足配置利用技防满足防护需求)

1、建立健全门卫、值班、巡逻、守护制度,落实岗位职责制,人员到位,责任到位。

2、保障值班电话畅通,接听及时。

3、主出入口有专人24小时值勤,按照服务合同要求进行进出车辆管理、访客登记。

4、对大型物品搬出进行登记,记录规范、详实。

5、对装修及其它临时施工人员实行出入证管理,加强出入询问。

6、保持出入口环境整洁、有序,道路畅通,阻止小商小贩、可疑人员随意入内。

(三)巡逻

1、制定巡查方案,每5小时巡查1次,重点部位增加巡查频次。

2、每天不定时巡查楼梯间等室内公共区域,保持楼梯间畅通、无擅自占用、乱堆乱放现象。

3、巡查中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通知有关部门并在现场采取必要措施。

(四)车辆管理

1、小区内设置简易的交通标志,地面有停车点。

2、按照合同约定对车辆进行管理,确保车辆有序停放,消防通道中禁止停放车辆,保证消防通道的畅通,对不按规定停车的行为进行劝阻、纠正。

3、车库门禁系统、车库内照明、消防设备设施配置齐全并保持正常使用。

4、收取车辆看管费的车场、车库设专人24小时值班,车辆出入记录规范、详实。

5、车场、车库不应私自改建、分隔、拆除。

6、非机动车应定点停放。

(五)紧急事故防范

1、对洪涝、地震等突发性自然灾害,火灾、治安、公共卫生、电梯故障等突发事件制定应急预案,明确应急事件处理责任人。事发时及时报告业主委员会和有关部门,并协助采取相应措施。

2、对因故障导致的临时性停水、停电事故,应及时排除故障并报告业主委员会和有关部门。

3、每年组织1次以上应急预案演习。

五、保洁服务

(一)楼内保洁

1、楼层通道和楼梯台阶,每周清扫3次,地面每两周湿拖1次。

2、楼梯扶手、窗台、防火门、消火栓、指示牌、栏杆等每月清洁2次;

3、共用门窗玻璃,每2月擦拭1次,目视干净。

4、电梯轿厢地面、四壁每2天清洁1次,无积尘。

(二)外围保洁

1、道路每日清扫1次。雨雪天气及时清扫主要通行道路,方便出行。

2、停车场、共用车库或车棚每周清扫2次。

3、休闲、娱乐、健身设施每周清洁2次。

4、每周清扫2次绿化带、草地上的垃圾。

5、门卫、岗亭每周清扫2次。

6、天台、明沟、上人屋面每季清扫1次。

7、路灯、楼道灯每季清洁1次。

8、设有公共卫生间的,每日清洁1次;每月1次对公共卫生间进行消杀。

(三)垃圾收集与处理

1、应设置生活垃圾集中投放点,垃圾日产日清,周围地面无散落垃圾。

2、建筑垃圾设置临时垃圾池,集中存放,定期外运。

3、垃圾桶、果皮箱每月清洁1次。

(四)卫生消杀

针对灭蚊、蝇、蟑螂、鼠的实际需要和季节特点制定具体计划,开展卫生消杀。

六、绿化服务

根据住宅小区内绿化实际情况应做到:

1、对草坪、花卉、树篱、树木定期进行修剪、养护;

2、定期清除绿地杂草、杂物,杂草面积小于10%;

3、对花卉、草坪、绿篱、乔灌木等适时补植更新,存活率达到70%;

4、适时进行防冻保暖,预防病虫害;

5、树木侧枝分布基本均匀,不影响车辆行人通行,与建筑架空线路无刮擦。

三、物业管理服务的要求

1、按专业化的要求配置管理服务人员;

所有人员均须持有合法有效身份证、健康证,特殊工种(水电工)必须经专业机构培训并持有有效专业证件方可上岗工作。

2、物业管理服务收费应切合实际

 相关解读:《解读《柳园街道“红色物业”工程推动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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