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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昌府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构建更高水平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体育
11371502MB2792291F/2024-45540669
东昌政办字〔2024〕9 号
2024-10-08
2024-10-16
东昌府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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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昌府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印发《关于构建更高水平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东昌政办字〔2024〕9 号

 

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嘉明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区政府各部门:

《关于构建更高水平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的实施意见》已经区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东昌府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10月8日        


关于构建更高水平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的实施意见

 

为全面实施全民健身国家战略,持续提升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供给能力,推动全国全民运动健身模范区创建工作向纵深推进,结合我区实际,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体育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入实施全民健身和健康中国国家战略,优化资源布局,扩大服务供给,提升服务质量,以增强人民体质、提高全民健康水平为根本目的,构建统筹城乡、公平可及、服务便利、运行高效、保障有力的更高水平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为加快建设经济文化强区贡献体育力量。

(二)主要目标

到2025年,建立与体育强区、健康东昌相适应的全民健身新格局,构建更高水平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群众健身更加便利,赛事活动更加丰富,健身指导更加科学,健身组织更富活力。打造更好便捷的主城区“15分钟”健身圈,完成乡镇“两个一”建设,建有4处以上智能化室外健身路径,人均体育场地面积达到3.05平方米,公共体育设施全面开放,推动符合开放条件的公办学校体育设施向公众开放。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数达到42%以上。每千人拥有社会体育指导员3.6名。市民达到《国民体质测定标准》合格水平人数比例达到90%以上。区级体育协会、俱乐部达到30个。到2035年,与省、市相适应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全面建立。全民体育健身设施日益完善,智能化应用普遍推广,全民健身活动丰富多彩,全民健身赛事常态化。全民健身成为赋能城市活力,提升城市宜居水平,建设健康东昌、体育强区的重要力量。

二、推动构建全民健身公共服务均衡协调发展

(三)科学统筹全民健身资源建设。加大城乡统筹,合理布局全民健身公共服务资源。健全农村全民健身公共服务制度,细化农村体育公共服务建设内容和评价标准,完善农村体育公共服务的组织监督机制,逐步实现城乡公共服务内容、标准和目标统一衔接。加大对农村体育公共服务资源的倾斜力度,统筹财政和社会资本投入,巩固拓展文化体育活动室的体育服务功能,不断增强农村体育公共服务资源的供给能力。〔责任单位:区体育事业发展中心;配合单位:区财政局、区发展改革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各镇(街道、园区)〕

(四)优化城乡全民健身功能建设。构建区、镇(街道)、社区(行政新村)群众的全民健身设施建设,实现各镇(街道)建有“两个一”工程(即一个全民健身活动中心或灯光篮球场、一个多功能运动场)全覆盖,社区(行政新村)建成一个多功能的文化广场,盘活城乡空闲土地闲置资源,用好公益性建设用地,充分挖掘存量建设用地潜力,规划建设举步可就的体育设施,为群众创造优质锻炼活动的环境,满足锻炼场地需求。〔责任单位:区体育事业发展中心;配合单位: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区农业农村局,各镇(街道、园区)〕

三、打造便捷绿色适宜的全民健身新空间

(五)打造群众身边体育生态圈。按照国家有关公共体育设施用地定额指标规定,建设区、镇(街道)、社区(行政新村)三级全民健身设施网络,城市15分钟健身圈更加完善。新建居住区建设单位须按照“室内人均建筑面积不低于0.1平方米或室外人均用地不低于0.3平方米”的标准配建公共健身设施,确保与居住区主体工程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同步投入使用,不得挪用或侵占。建立东昌府区智慧体育平台,打造全民健身一张图,提升全民健身设施信息化智能化管理水平。〔责任单位:区体育事业发展中心;配合单位:区发展改革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各镇(街道、园区)〕

(六)开拓全民健身运动新空间。结合主城区口袋公园环境整治,改造增加体育设施和体育元素,建设全民健身体育公园。统筹推进健身步道和骑行道二类健身步道的新建、改造和升级,逐步建立覆盖全域的步道体系。普及推广户外健步走、自行车等户外运动项目,完善相关设施建设。促进“体育+旅游”融合发展,建设骑行、健步走、马拉松等驿站,培育打造具有东昌特色的户外运动品牌。提升户外运动服务供给质量,丰富户外运动赛事活动供给、提升户外运动科技应用水平、普及户外运动文化与技能等。〔责任单位:区体育事业发展中心;配合单位:区发展改革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区文化和旅游局、区旅游发展中心,各镇(街道、园区)〕

(七)推动健身设施绿色低碳环保转型。培养人民群众在参与全民健身的同时,养成良好的低碳环保习惯。推广建设绿色、低碳、节能、实用、美观的体育设施。推动已建成体育场馆实施节能降本改造,控制大型综合体育场馆的规模和数量。加快运用网络高新技术转型,改进场馆管理和赛事服务。〔责任单位:区体育事业发展中心;配合单位:区市场监管局,各镇(街道、园区)〕

(八)全面推进健身场地设施开放共享。规范全民健身场所设施的使用、管理和改造升级,确保公共体育场馆向社会开放。国有企业、健身站点和社会组织要带头开放可用于健身的空间,做到能开尽开。鼓励公办学校体育设施实行对社会开放,开放体育场馆的学校比例高于60%。已建成且有条件的学校要进行“定时预约,指定区域”的体育设施安全隔离改造,新建学校规划设计的体育设施要符合开放条件。〔责任单位:区教育和体育局、区体育事业发展中心;配合单位:各镇(街道、园区)〕

四、举办丰富多样的全民健身赛事活动

(九)广泛开展全民健身活动。普及群众参与度高的大众运动项目,加快发展时尚休闲运动项目,推广传统和民俗特色体育项目。促进儿童、青少年、妇女、老年人、残疾人、职业人群等重点人群开展健身活动,普及老年人体育运动,创建“太极拳之乡”。积极推广工间操、广播体操、全民健身技能入户活动,让老百姓在文体生活中有获得感和幸福感。〔责任单位:区体育事业发展中心;配合单位:区教育和体育局、区直机关工委、共青团东昌府区委、区总工会、区妇联、区残联,各镇(街道、园区)〕

(十)优化全民健身运动会赛制。每年定期举办区、镇(街道)、社区(行政新村)三级联动的全民健身运动会、全民健身月、全民健身日等大型示范性群体活动,形成长期坚持的长效机制。逐步优化区级规模和赛制,积极参加各级赛事活动,积累办赛经验,发挥我区选材功能,提高办赛水平。〔责任单位:区体育事业发展中心;配合单位:区教育和体育局、区财政局,各镇(街道、园区)〕

(十一)开展群众体育赛事品牌活动。结合我区工作实际,积极开展创建全国全民运动健身模范区工作,充分发挥优势,广泛开展全民健身特色品牌创建活动,全面打造国际搏击争霸赛、7·20世界国际象棋日国际象棋文化节、健步走嘉年华、龙舟比赛、乡村“四赛”等高水平群众体育品牌赛事和活动,提升聊城“江北水城·两河明珠”的影响力。〔责任单位:区体育事业发展中心,各镇(街道、园区)〕

(十二)强化赛事安全管理。严格按照要求,做好赛事活动赛前报备工作。落实赛事举办方安全主体责任,严格赛事安全监管责任,责任履行不到位的,依照有关规定严肃追责问责。强化安保应急保障,确保各类赛事活动安全顺利举办。加强户外安全知识教育,引导群众科学认识身心状况、理性评估竞技能力、积极应对参赛风险。动员社会组织、协会和站点组织开展应急救护志愿服务,参与重大赛事保障工作。〔责任单位:区体育事业发展中心;配合单位:区卫生健康局,各镇(街道、园区)〕

五、夯实和巩固全民健身运动群众基础

(十三)推进青少年体育发展。学校要注重体育工作,全民健身运动对青少年有着重要的意义。根据各学校的工作实际,让每个青少年较好掌握1项以上运动技能,普及“三大球”和中华传统体育项目等,为青少年建立“终身体育”打下坚实的基础。各学校在开展好学校春、秋两季学校运动会赛事的同时,积极探索体育协会、体育俱乐部进校园提供公益性课后体育服务,将专业训练和学校体育课融合到一起,加强运动队伍的建设和训练,夯实体教融合基础。〔责任单位:区教育和体育局;配合单位:区体育事业发展中心,各镇(街道、园区)〕

(十四)大力发展特殊人群体育。一是重视发展老年人体育。建立健全老年人体育协会、体育健身俱乐部、体育健身团队,广泛开展老年人体育健身活动。积极开展健身气功、健身舞、太极拳等适合老年人参与的运动项目,丰富老年人的体育生活,助力老年人强身健体享受幸福。二是重视发展残疾人体育。实施“助残健身工程”,为残疾人建设便利的体育健身设施,组织开展适合残疾人参与的体育健身活动。三是重视发展妇女儿童体育。开展适合妇女儿童参与的特色体育活动,给妇女儿童参加体育锻炼提供保障,促进妇女儿童体育事业健康发展。〔责任单位:区体育事业发展中心;配合单位:区残联、区妇联、各镇(街道、园区)〕

(十五)提高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参与度。落实体育锻炼时间,保障职工健身锻炼。各单位要根据干部职工实际,选择适宜职工的健身锻炼项目。要坚持不懈地抓好工间操活动,养成终身锻炼习惯。督促干部职工在办公区或楼道间做广播体操,提升自主自觉锻炼的意识。开展机关职工运动会,提高职工健康素质。举办小型多样的机关干部职工体育竞赛系列活动,广泛发动机关干部积极参与全民健身,逐步形成领导带头、职工参与的良好氛围。〔责任单位:区体育事业发展中心;配合单位:区直机关工委、区总工会,各镇(街道、园区)〕

(十六)激发农民健身热情。加快补齐农村全民健身场地设施短板,实现网格村全民健身设施全覆盖。大力推广普及健身气功、广场舞、健步走等简便易行的体育项目,利用全民健身日、中国农民丰收节、节假日等时间节点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农民体育健身活动。积极组织全民健身服务进乡村活动。推动体育元素融入乡村振兴,建设一批能够带动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的体育项目。〔责任单位:区体育事业发展中心;配合单位:区农业农村局、区文化和旅游局,各镇(街道、园区)〕

六、提高科学全面的全民健身指导服务水平

(十七)完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规范化体系。建立健全社会体育指导员管理制度。加强社会体育指导员队伍建设,每年培育一批不低于100人的三级社会体育指导员,积极开展科学健身指导。加快已培养的社会体育指导员的业务再学习和再培训,提高专业水平和服务质量。加强社会体育指导员对群众健身指导服务工作,建立“体育义工”服务体系;建立社会体育指导员经费投入和激励机制,为社会体育指导员工作创造必要的条件。建立健全全民健身志愿服务制度,立足基层,坚持示范推广活动与日常健身指导服务活动有效结合,推广实施多元化服务项目,形成全民健身志愿服务长效机制。〔责任单位:区教育和体育局、区体育事业发展中心;配合单位:区财政局,各镇(街道、园区)〕

(十八)深化体卫融合促进全民健康发展。倡导医疗机构加强以体育运动康复为特色的专科能力建设。推动国民体质监测站点与医疗卫生机构合作,推广常见慢性病运动干预项目和方法,倡导“运动就是健康”理念。加强社会体育指导员与医疗保健师相结合的体卫融合人才队伍建设。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课程中增设医疗急救、健康管理等方面内容。〔责任单位:区体育事业发展中心;配合单位:区卫生健康局,各镇(街道、园区)〕

七、拉动政府机关与社会力量支持全民健身发展

(十九)健全城乡全民健身组织网络。建立领导牵头、部门协同、群众广泛参与的共享共建领导协调机制。加强体育部门对体育社会组织的政策引导和监督管理,推动体育社会组织规范化、标准化建设。将组织群众参与全民健身赛事活动情况及运动项目的推广普及,作为对体育协会的主要评价标准。〔责任单位:区体育事业发展中心;配合单位:区教育和体育局、区行政审批局、区民政局,各镇(街道、园区)〕

(二十)建立基层城乡社区服务培训基地。重视发挥基层体育组织作用。在社区中配备社会体育指导员,从人力、物力、财力上向健身站点倾斜,推进基层组织建设向标准化、规范化、实效化迈进。进一步做好社会体育指导员的组织和发展工作,构建源于基层,实践于全民健身站点,真正发挥其在全民健身事业中的重要作用。对不同性别、不同年龄、不同体质、不同职业人群进行全民健身法规、政策、知识培训,举办全民健身志愿者和社会指导员培训班。建立由社会体育指导员、体育教师及其它体育工作者组成的全民健身志愿服务队伍,长期开展全民健身志愿服务。〔责任单位:区体育事业发展中心;配合单位:各镇(街道、园区)〕

八、广泛宣传营造全民健身的浓厚氛围

(二十一)加大全民健身文化宣传力度。做好宣传工作的策划,组织开展形式多样、主题鲜明、生动活泼的系列宣传活动。各级宣传部门和新闻单位要发挥舆论导向作用,把宣传工作列入工作计划。进一步完善东昌电视台《东昌体育》栏目、东昌府区智慧体育服务平台,全过程、多角度、深层次地宣传全民健身的政策法规、健身知识和群体活动,帮助群众树立终身体育的理念,在全区形成全民参与全民健身的浓厚氛围。〔责任单位:区体育事业发展中心;配合单位:区融媒体中心,各镇(街道、园区)〕

(二十二)强化全民健身激励措施。坚持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常态化开展达标测验活动。鼓励俱乐部和社会组织发放体育消费券或优惠卡,带动群众积极参与体育健身活动。探索建立全民健身公共服务发展水平评估指标体系,通过建立第三方评估机制,开展好全民健身实施计划效果总体评估。〔责任单位:区体育事业发展中心;配合单位:各镇(街道、园区)〕

(二十三)积极主动对外交流。加强与周边县(市、区)间体育赛事等领域的交流合作,与兄弟县(市、区)共同举办群众性体育赛事。积极承办7.20国际象棋文化节与世界、全国性大赛,支持东昌府区传统体育项目走出去引进来,促进共同发展体育类项目。〔责任单位:区体育事业发展中心;配合单位:各镇(街道、园区)〕

九、保障措施

(二十四)加强组织领导。坚持党对全民健身工作的全面领导,各部门、各单位要加强对全民健身工作的认识,把开展全民健身工作作为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提高人民群众生活质量的重要工作。按照《全民健身条例》要求,坚持将全民健身发展工作纳入政府工作报告,将全民健身事业纳入政府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将全民健身工作纳入全区精神文明建设总体规划,使之成为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重要手段。

(二十五)加大资金投入。认真贯彻落实东昌府区《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21-2025年)》,有关单位根据《计划》要求,将全民健身事业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充分发挥全民健身工作在精神文明建设中的作用,积极做好全民健身场地设施、组织、活动等各项经费保障工作。

(二十六)加强督促落实。区体育事业发展中心将对本意见实施情况进行跟踪监测。各责任单位要根据工作实际,建立工作落实机制,及时分解任务,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见到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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